[发明专利]甲烷发酵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1780009280.4 | 申请日: | 2017-01-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027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28 |
| 发明(设计)人: | 吉赫哲;石桥康弘;中道隆广;川上茂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普罗思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C02F11/04 | 分类号: | C02F11/04;A61L2/10;A61L11/00;B09B3/00;C02F11/00;C02F11/02;C12M1/00;C12M1/02;C12M1/113;C12M1/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思诚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44 | 代理人: | 龚敏;王刚 |
| 地址: | 日本国福冈***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可溶化槽 甲烷发酵槽 甲烷发酵 溶化 收纳 甲烷气体 破碎机 有机废弃物 有机处理 处理物 混合槽 螺杆泵 甲烷 加热 发酵 输出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甲烷发酵系统(1),该甲烷发酵系统(1)具备包括可溶化槽(12)和甲烷发酵槽(13)的一连串处理列(5),所述可溶化槽(12)收纳于箱体(2),对有机处理物进行可溶化处理,所述甲烷发酵槽(13)收纳于箱体(3),使在可溶化槽(12)中被实施了可溶化处理的处理物发酵而产生甲烷。有机废弃物依次输送到带破碎机的螺杆泵(10)、混合槽(11)、可溶化槽(12)、甲烷发酵槽(13),并通过对其进行可溶化处理、甲烷发酵,从而生成甲烷气体,并将所产生的甲烷气体输出。在甲烷发酵槽(13)设置有利用在可溶化槽(12)中产生的热量等来进行加热的机构。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甲烷发酵系统。
背景技术
近年来,广泛地进行所谓的生物质发电,即,通过对污水污泥、畜禽粪尿以及餐厨垃圾类等有机废弃物进行甲烷发酵处理,以产生甲烷气体,再用所产生的甲烷气体来进行发电(例如,参照专利文件1)。
为了高效地进行甲烷发酵,需要进行可溶化处理的设备,所述可溶化处理为,在甲烷发酵前,对有机废弃物进行可溶化处理,直至能够将有机废弃物所含的难分解性固体有机物作为微生物的基质来使用的程度的处理。并且,为了高效地进行可溶化处理,需要将有机废弃物粉碎地尽可能细的设备、实施预处理的设备,该预处理为形成使对已粉碎的有机废弃物进行可溶化处理的微生物容易活动的环境的处理。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件1:日本特开2015-165019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
如上所述,由于为了进行甲烷发酵而需要各种设备,因此用于产生甲烷气体的系统多数为大规模的系统。因此,在设置方面较费时间,并且难以将设备建在适当位置。这已成为推迟生物质发电的普及的重要原因之一。
本发明是鉴于上述实际情况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移动简单,并且能够将设备置于适当位置的甲烷发酵系统。
用于解决问题的手段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甲烷发酵系统具备包括可溶化槽和甲烷发酵槽的一连串处理列,所述可溶化槽收纳于箱体,对有机处理物进行可溶化处理,所述甲烷发酵槽收纳于箱体,使在所述可溶化槽中被实施了可溶化处理的处理物发酵而产生甲烷,所述可溶化槽具有内容器和外容器,所述内容器收纳处理物,所述外容器设置在所述内容器的外侧,在所述外容器与所述内容器之间收纳热媒介,该热媒介通过由收纳在所述内容器中的处理物的可溶化处理产生的热量而被加热到规定的温度,所述甲烷发酵系统具备处理物循环部、热媒介循环部和热交换部,所述处理物循环部通过将收纳于所述甲烷发酵槽的处理物的一部分从所述甲烷发酵槽取出到外部再返回到内部,从而使处理物循环,所述热媒介循环部通过将所述热媒介的一部分从所述可溶化槽取出到外部再返回到内部,从而使所述热媒介循环,所述热交换部在循环于所述热媒介循环部中的热媒介与循环于所述处理物循环部中的处理物之间进行热交换。
另外,可以采用如下方式,即,所述一连串处理列具备粉碎部和混合槽,所述粉碎部收纳于箱体,对所投入的多个不同的有机废弃物进行粉碎,所述混合槽收纳于箱体,将所粉碎的有机废弃物作为向所述可溶化槽输送的所述处理物进行收纳并混合。
另外,可以采用如下方式,即,所述一连串处理列具备紫外线照射部,该紫外线照射部对收纳于所述混合槽的处理物照射紫外线。
另外,可以采用如下方式,即,所述一连串处理列具备可溶化菌供给部,该可溶化菌供给部对收纳于所述可溶化槽的处理物提供可溶化菌。
另外,可以采用如下方式,即,所述可溶化槽收纳于第一箱体,所述甲烷发酵槽收纳于第二箱体。
另外,可以采用如下方式,即,所述一连串处理列具备发电机,该发电机收纳于箱体,利用在所述甲烷发酵槽中所产生的甲烷气体来进行发电。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日本普罗思株式会社,未经日本普罗思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80009280.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