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利用甲硫氨酸和天冬酰胺消耗对包括人类在内的哺乳动物进行癌症治疗的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780005554.2 | 申请日: | 2017-01-0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47233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15 |
| 发明(设计)人: | 卡琳·阿格拉;维利·贝利埃;法比安·盖伊;扬·戈德弗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瑞泰克药物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38/46 | 分类号: | A61K38/46;A61K38/51;A61K9/50;A61K47/46;A61P35/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7 | 代理人: | 智云 |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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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利用 甲硫氨酸 天冬 消耗 包括 人类 在内 哺乳动物 进行 癌症 治疗 方法 | ||
1.甲硫氨酸酶和天冬酰胺酶在制备治疗哺乳动物体内癌症的药物中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包括至少序贯施用一次的有效量的天冬酰胺酶和有效量的甲硫氨酸酶,所述甲硫氨酸酶在所述天冬酰胺酶之前施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甲硫氨酸酶和所述天冬酰胺酶处于游离形式、聚乙二醇修饰形式或包封于红细胞内的形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甲硫氨酸酶处于游离形式或聚乙二醇修饰形式,而且所述甲硫氨酸酶的施用完成时间与所述天冬酰胺酶的施用开始时间之间的间隔为1小时和7天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甲硫氨酸酶处于游离形式或聚乙二醇修饰形式,而且所述甲硫氨酸酶的施用完成时间与所述天冬酰胺酶的施用开始时间之间的间隔为3小时和6天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甲硫氨酸酶处于游离形式或聚乙二醇修饰形式,而且所述甲硫氨酸酶的施用完成时间与所述天冬酰胺酶的施用开始时间之间的间隔为1天和5天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甲硫氨酸酶包封于红细胞内,而且所述甲硫氨酸酶的施用完成时间与所述天冬酰胺酶的施用开始时间之间的间隔为1小时和30天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甲硫氨酸酶包封于红细胞内,而且所述甲硫氨酸酶的施用完成时间与所述天冬酰胺酶的施用开始时间之间的间隔为1天和20天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甲硫氨酸酶包封于红细胞内,而且所述甲硫氨酸酶的施用完成时间与所述天冬酰胺酶的施用开始时间之间的间隔为1天和10天之间。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甲硫氨酸酶的剂量为500IU和5000IU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天冬酰胺酶的剂量为5000IU和30000IU之间。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哺乳动物之前已施用甲硫氨酸酶或可致甲硫氨酸缺乏的饮食。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中的所述甲硫氨酸酶处于游离形式或聚乙二醇修饰形式,而且甲硫氨酸酶的施用时间与天冬酰胺酶的施用时间之间的间隔为1小时和7天之间。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中的所述甲硫氨酸酶处于游离形式或聚乙二醇修饰形式,而且甲硫氨酸酶的施用时间与天冬酰胺酶的施用时间之间的间隔为3小时和6天之间。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中的所述甲硫氨酸酶处于游离形式或聚乙二醇修饰形式,而且甲硫氨酸酶的施用时间与天冬酰胺酶的施用时间之间的间隔为1天和5天之间。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中的所述甲硫氨酸酶包封于红细胞内,而且甲硫氨酸酶的施用完成时间与天冬酰胺酶的施用开始时间之间的间隔为1小时和30天之间。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中的所述甲硫氨酸酶包封于红细胞内,而且甲硫氨酸酶的施用完成时间与天冬酰胺酶的施用开始时间之间的间隔为1天和20天之间。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中的所述甲硫氨酸酶包封于红细胞内,而且甲硫氨酸酶的施用完成时间与天冬酰胺酶的施用开始时间之间的间隔为1天和10天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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