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有燃料电池的拖拉机有效
| 申请号: | 201721855025.5 | 申请日: | 2017-12-25 |
| 公开(公告)号: | CN208035978U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02 |
| 发明(设计)人: | 严俊峰;李明;卢锋;刘波;何晓龙;高健博;黄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风农业装备(襄阳)有限公司;无锡华生电动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L11/18 | 分类号: | B60L11/18 |
| 代理公司: | 宁波理文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44 | 代理人: | 李高峰;孟湘明 |
| 地址: | 441000 ***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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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燃料电池 电动机 作业系统 行走系统 车体 本实用新型 电能转化 地连接 电连接 驱动 传输 | ||
1.一带有燃料电池的拖拉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车体;
一行走系统,其中所述行走系统被安装于所述车体;
一工作系统,其中所述工作系统被安装于所述车体;
一驱动系统,其中所述驱动系统包括至少一电动机,其中所述电动机被安装于所述车体,并且所述行走系统和所述工作系统分别被可驱动地连接于所述电动机;以及
一供电系统,其中所述供电系统包括至少一燃料电池和至少一可充电电池,所述燃料电池和所述可充电电池被设置于所述车体,其中所述燃料电池和所述可充电电池被可供电地连接于所述电动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拉机,其中所述燃料电池包括一燃料电池本体和一燃料罐,其中所述燃料电池本体和所述燃料罐均被设置于所述车体,并且所述燃料电池本体被连通于所述燃料罐,所述电动机被电连接于所述燃料电池本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拉机,其中所述供电系统包括一电池承载单元,所述电池承载单元具有一电池腔,其中所述电池承载单元被设置于所述车体,所述可充电电池被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电池承载单元的所述电池腔。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拖拉机,其中所述供电系统包括一电池承载单元,所述电池承载单元具有一电池腔,其中所述电池承载单元被设置于所述车体,所述可充电电池被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电池承载单元的所述电池腔。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拖拉机,其中所述电池承载单元以所述电池承载单元的电池腔口倾斜向上的方式被设置于所述车体。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拖拉机,其中所述可充电电池具有一可充电电池连接部,所述电池承载单元具有一电池承载单元连接部,所述电动机被电连接于所述电池承载单元连接部,其中在所述可充电电池被安装于所述电池承载单元的所述电池腔时,所述可充电电池的所述可充电电池连接部和所述电池承载单元的所述电池承载单元连接部以相互插接的方式被自动地导通。
7.一带有燃料电池的拖拉机,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车体;
一组轮毂电机;
至少一作业电机;
一组行走轮,其中每个所述行走轮分别被设置于所述车体,并且每个所述轮毂电机分别被设置于每个所述行走轮;
一工作系统,其中所述工作系统被设置于所述车体,并且所述工作系统被可驱动地连接于所述作业电机;以及
一供电系统,其中所述供电系统包括一燃料电池和一可充电电池,所述燃料电池和所述可充电电池被设置于所述车体,并且每个所述轮毂电机和所述作业电机分别被电连接于所述燃料电池和所述可充电电池以使所述燃料电池和所述可充电电池中的至少一个能够根据需要为所述轮毂电机和所述作业电机供能。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拖拉机,其中所述燃料电池包括一燃料电池本体和一燃料罐,其中所述燃料电池本体和所述燃料罐均被设置于所述车体,并且所述燃料电池本体被连通于所述燃料罐,所述轮毂电机和所述作业电机分别被电连接于所述燃料电池本体。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拖拉机,其中所述供电系统包括一电池承载单元,所述电池承载单元具有一电池腔,其中所述电池承载单元被设置于所述车体,所述可充电电池被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电池承载单元的所述电池腔。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拖拉机,其中所述供电系统包括一电池承载单元,所述电池承载单元具有一电池腔,其中所述电池承载单元被设置于所述车体,所述燃料电池本体被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电池承载单元的所述电池腔。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拖拉机,其中所述电池承载单元以所述电池承载单元的电池腔口倾斜向上的方式被设置于所述车体。
12.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拖拉机,其中所述可充电电池具有一可充电电池连接部,所述电池承载单元具有一电池承载单元连接部,所述作业电机和所述轮毂电机被电连接于所述电池承载单元连接部,其中在所述可充电电池被安装于所述电池承载单元的所述电池腔时,所述可充电电池的所述可充电电池连接部和所述电池承载单元的所述电池承载单元连接部以相互插接的方式被自动地导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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