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高速数字视频同轴传输电路有效
申请号: | 201721756115.9 | 申请日: | 2017-12-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7677885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31 |
发明(设计)人: | 王全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晨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0 | 分类号: | H04N7/10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欣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09 | 代理人: | 梁斌 |
地址: | 310030 浙江省杭州市西***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路 接收端口 视频处理电路 串行数据 端口标识 发送端口 电源管理电路 电源拾取电路 控制管理电路 高速数字 供电开关 同轴传输 视频 同轴电缆连接 本实用新型 视频发送端 布线成本 长期稳定 电路连接 端口识别 检测电路 依次连接 减小 维护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高速数字视频同轴传输电路,可大大减小布线成本和复杂程度,且可靠性高,可长期稳定运行,使用方便,无须维护。接收端口、端口识别检测电路、控制管理电路、电源管理电路依次连接;控制管理电路与供电开关连接;电源管理电路通过供电开关与接收端口连接;第一视频处理电路和第一串行数据收/发电路均与接收端口连接;视频发送端包括端口标识电路、电源拾取电路、第二串行数据收/发电路、第二视频处理电路和发送端口;第二串行数据收/发电路、第二视频处理电路、电源拾取电路均与端口标识电路连接;端口标识电路与发送端口连接;接收端口和发送端口通过同轴电缆连接。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高速数字视频同轴传输电路,应用在数字视频摄像机中。
背景技术
现有的数字视频摄像机中,通常都具备数字视频传输接口、控制信号接口、电源接口,且各个接口都是分开独立的。所以在现场施工中,同时需要布置数字视频传输信号线缆、控制信号线缆和电源供电线缆。特别当现场有多台数字视频设备时,会面临布线线路多、施工时间长、线路成本高、线路拓扑逻辑复杂等系列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而提供一种结构设计合理的高速数字视频同轴传输电路,可大大减小布线成本和复杂程度,且可靠性高,可长期稳定运行,使用方便,无须维护。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高速数字视频同轴传输电路,其特征在于:包括视频接收端和视频发送端;视频接收端包括端口识别检测电路、控制管理电路、电源管理电路、第一串行数据收/发电路、第一视频处理电路、供电开关和接收端口;接收端口、端口识别检测电路、控制管理电路、电源管理电路依次连接;控制管理电路与供电开关连接;电源管理电路通过供电开关与接收端口连接;第一视频处理电路和第一串行数据收/发电路均与接收端口连接;视频发送端包括端口标识电路、电源拾取电路、第二串行数据收/发电路、第二视频处理电路和发送端口;第二串行数据收/发电路、第二视频处理电路、电源拾取电路均与端口标识电路连接;端口标识电路与发送端口连接;接收端口和发送端口通过同轴电缆连接。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第一串行数据收/发电路包括第一滤波电路、第一信号调理电路、第一信号解调电路、第一中央处理器、第一信号调制电路和第二信号调理电路;接收端口、第一滤波电路、第一信号调理电路、第一信号解调电路、第一中央处理器依次连接;第一中央处理器、第一信号调制电路、第二信号调理电路、接收端口依次连接。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第一串行数据收/发电路还包括第一电容和第二电容,接收端口和第一滤波电路通过第一电容连接,接收端口和第二信号调理电路通过第二电容连接。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第二串行数据收/发电路包括第二滤波电路、第三信号调理电路、第二信号解调电路、第二中央处理器、第二信号调制电路和第四信号调理电路;发送端口、第二滤波电路、第三信号调理电路、第二信号解调电路、第二中央处理器依次连接;第二中央处理器、第二信号调制电路、第四信号调理电路、发送端口依次连接。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第二串行数据收/发电路还包括第三电容和第四电容,发送端口和第二滤波电路通过第三电容连接,发送端口和第四信号调理电路通过第四电容连接。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和效果:1、同轴电缆既能为数字视频摄像机提供供电电源,同时在此同轴电缆上还可以传输控制信号和高速数字视频;2、本实用新型还能自动检测数字视频摄像机是否需要通过同轴电缆供电,不会造成在同轴电缆上误供电而烧毁不支持同轴供电的普通数字视频摄像机;3、可大大减小布线成本和复杂程度;4.可靠性高,可长期稳定运行,使用方便,无须维护。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视频接收端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杭州晨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杭州晨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1756115.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