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颗粒物料取样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1536732.8 | 申请日: | 2017-11-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7540838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26 |
发明(设计)人: | 刘鹏宇;刘春玉;付焕青;施永青;乐建凤;文士雨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1/20 | 分类号: | G01N1/20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国为知识产权事务所 13120 | 代理人: | 林艳艳 |
地址: | 067000 河北省承***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颗粒物料 收集滚筒 取样装置 本实用新型 收集口 随机性 检测参数 检验设备 可旋转的 上下方向 速度一致 物料取样 卸料过程 原料收集 采样桶 保证 侧壁 受料 箅子 样本 采集 | ||
1.一种颗粒物料取样装置,位于接收颗粒物料的受料箅子(100)的上方,其特征在于:包括机架(200)、设置于所述机架(200)一侧的第一支座(300)、与所述第一支座(300)相对设置的第二支座(600)以及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支座(300)和所述第二支座(600)的上端转动配合的收集滚筒装置(400),所述收集滚筒装置(400)的侧壁上设有收集口(434),所述收集滚筒装置(400)的一端与采样桶(500)连接,在上下方向上,所述第一支座(300)上端的高度高于所述第二支座(600)上端的高度,所述收集滚筒装置(400)上与所述采样桶(500)相对的另一端的高度、所述收集口(434)的高度和所述收集滚筒装置(400)连接所述采样桶(500)的一端的高度依次降低。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颗粒物料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架(200)的上表面为斜面,所述第一支座(300)位于所述机架(200)上表面的高侧,所述第二支座(600)位于所述机架(200)上表面的低侧。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颗粒物料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滚筒装置(400)包括设置于所述机架(200)一侧的电动机(410)、与所述电动机(410)的输出端相连的联轴器(420)以及设置于所述机架(200)上且与所述联轴器(420)另一端相连的收集筒(430)。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颗粒物料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筒(430)包括与所述第一支座(300)上部转动配合的筒体(431)、设置于所述筒体(431)一端且与所述联轴器(420)相连的主轴(432)以及设于所述筒体(431)外周且用于与所述第一支座(300)抵接防止所述筒体(431)沿自身中轴方向移动的挡板(433),所述筒体(431)的下端与所述采样桶(500)连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颗粒物料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座(300)包括与所述机架(200)上表面相连的第一底板(310)、垂直设于所述第一底板(310)上表面一侧的第一立板(320)以及垂直设于所述第一底板(310)且垂直连接所述第一立板(320)的支撑板(330),所述第一立板(320)上方设有用于容纳所述筒体(431)的圆槽,所述圆槽的下边缘处设有用于支撑所述筒体(431)外壁的至少两个第一支撑转轮(321),所述第一支撑转轮(321)向内突出于所述圆槽的内表面,所述第一立板(320)靠近所述圆槽的板面上设有第一通槽(322),所述第一通槽(322)内设有转轴平行于所述第一立板(320)板面且用于与所述挡板(433)的板面滚动配合的至少两个第一挡板转轮(323)。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颗粒物料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转轮(321)设有三个,且三个所述第一支撑转轮(321)在所述圆槽的外周上均匀分布,所述第一挡板转轮(323)设有两个,且两个所述第一挡板转轮(323)对称所述圆槽两侧。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颗粒物料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机架(200)下部设有轨道车轮(210),所述受料箅子(100)的上方设有用于与所述轨道车轮(210)滚动配合的轨道(110),所述轨道车轮(210)上设有用于锁定所述轨道车轮(210)的锁紧装置。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颗粒物料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样桶(500)包括上部设有开口的圆桶体(510)和位于所述圆桶体(510)上端的弧形护板(520),所述弧形护板(520)设有用于容纳所述筒体(431)的下端出口的开口。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颗粒物料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样桶(500)的侧壁上设有观察窗,所述观察窗为透明材质构件。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颗粒物料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观察窗设置于所述采样桶(500)上背向所述筒体(431)的一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未经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1536732.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