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便携式个人空气净化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1511648.0 | 申请日: | 2017-11-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8160844U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30 |
发明(设计)人: | 亚历山大·布伦德勒;亨宁·海因;米夏埃尔·舍希特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尔弗雷德·卡赫欧洲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B7/10 | 分类号: | A62B7/10;A62B9/0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杨靖;车文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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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穿戴 空气净化设备 空气净化系统 容纳 本实用新型 周围空气 净化 送出 鼻子 背离 覆盖 | ||
1.一种便携式个人空气净化系统,其包括用于覆盖用户(270)的嘴(266)和鼻子(268)的穿戴部分(14),其特征在于,所述穿戴部分(14)被构造成用来保持用于净化周围空气和送出经净化的空气的便携式个人空气净化设备(12),所述穿戴部分(14)具有朝向用户(270)的穿戴部分内侧(276)和背离用户(270)的穿戴部分外侧(274),并且所述穿戴部分(14)具有用于容纳所述空气净化设备(12)的设备容纳部(24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个人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容纳部(244)包括构造在所述穿戴部分(14)的穿戴部分壁(262)中的设备开口(246)。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个人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开口(246)具有矩形的形状。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便携式个人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容纳部(244)布置或构造在所述穿戴部分(14)的前侧上。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便携式个人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与距所述穿戴部分(14)的上边缘(292)相比,所述设备容纳部(244)更靠近所述穿戴部分(14)的下边缘(290)地布置或构造。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便携式个人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容纳部(244)具有用于容纳所述空气净化设备(12)的兜部(248)。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便携式个人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兜部(248)布置或构造在所述穿戴部分内侧(276)上。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个人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容纳部(244)具有用于容纳所述空气净化设备(12)的兜部(248),所述兜部(248)邻近所述设备开口(246)地布置或构造。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便携式个人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兜部(248)具有用于导入所述空气净化设备(12)的导入开口(264)。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个人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容纳部(244)具有用于容纳所述空气净化设备(12)的兜部(248),其中,所述兜部(248)具有用于导入所述空气净化设备(12)的导入开口(264),其中,所述导入开口(264)布置或构造在所述设备开口(246)的上边界的高度上。
11.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便携式个人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兜部(248)至少部分地由所述穿戴部分(14)的穿戴部分壁(262)形成。
1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携式个人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容纳部(244)具有用于容纳所述空气净化设备(12)的兜部(248),其中,所述设备开口(246)构造在所述兜部(248)的由穿戴部分(14)形成的兜部侧壁(278)中。
13.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便携式个人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具有用于封闭所述兜部的封闭装置(280)。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便携式个人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闭装置(280)布置或构造在所述穿戴部分内侧(276)上。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便携式个人空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封闭装置(280)包括至少一个罩或至少一个舌片或至少一个带(282)或至少一个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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