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能见度测量判别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1504474.5 | 申请日: | 2017-11-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7636472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20 |
发明(设计)人: | 沈世龙;高礼洪;欧阳丽;宁顺理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21/17 | 分类号: | G01N21/17 |
代理公司: | 杭州九洲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1 | 代理人: | 韩小燕 |
地址: | 310014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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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伸缩杆 本实用新型 能见度测量 判别装置 手柄 发光器 水质监测 电池电路 观测结果 透光材料 上端 颜色光 伸缩 能见度 下端 柱体 水体 电池 体内 | ||
1.一种能见度测量判别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伸缩杆,伸缩杆表面制有能显示伸缩杆伸缩长度的刻度(12),该伸缩杆上端设有手柄(1)和开关(2),手柄(1)内装有电池(13),伸缩杆下端连接由透光材料制成的柱体,柱体内装有能发出不同颜色光的多个发光器,发光器经导线(5)与所述开关(2)和电池(13)电路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见度测量判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柱体内由若干沿其径向布置的遮光板(11)分隔成若干区域,每块区域内对应设有一个所述发光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能见度测量判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杆与所述柱体同心共轴布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能见度测量判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柱体顶面中心制有螺孔(14),柱体经螺孔(14)与所述伸缩杆螺纹配合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能见度测量判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柱体为玻璃圆柱(7)。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能见度测量判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器包括红光器(15)、蓝光器(9)、绿光器(8)和黄光器(1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能见度测量判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杆由依次插套配合连接的一级拉伸杆(3)、二级拉伸杆(4)和三级拉伸杆(6)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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