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燃煤锅炉尾气超净环保治理岛有效
申请号: | 201721495689.5 | 申请日: | 2017-11-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7680334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03 |
发明(设计)人: | 刘福林;吴培亭;郑奎照;吴坡;翟振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宿迁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56 | 分类号: | B01D53/56;B01D53/76;B01D53/86;F28D7/00;B01D50/00;B01D53/50 |
代理公司: | 宿迁市永泰睿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64 | 代理人: | 徐晓燕 |
地址: | 223800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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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本实用新型 环保治理 凝聚装置 燃煤锅炉 微细颗粒 超声波 除湿 除盐 烟气 尾气 湿式电除尘器 烟气治理系统 余热吸收装置 干式除尘器 锅炉预热器 环保成本 连接设置 脱硫装置 脱硝装置 依次连接 耦合 气溶胶 捕集 超声 团聚 排放 | ||
1.一种燃煤锅炉尾气超净环保治理岛,其特征在于:锅炉预热器前连接设置脱硝装置,后依次连接设置余热吸收装置、干式除尘器、脱硫装置、超声波凝聚装置、湿式电除尘器、降温MGGH和升温MGGH,形成一个完整高效捕集微细颗粒PM2.5、气溶胶和除湿除盐脱白的烟气治理集成和相互耦合系统。
2.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燃煤锅炉尾气超净环保治理岛,其特征在于:所述脱硝装置为非选择催化脱硝SNCR或选择催化脱硝SCR,脱硝装置实现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小于等于50mg/Nm3。
3.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燃煤锅炉尾气超净环保治理岛,其特征在于:所述余热吸收装置为低温省煤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燃煤锅炉尾气超净环保治理岛,其特征在于:所述干式除尘器包括电袋复合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和电除尘器,干式除尘器实现粉尘总的排放量小于等于50mg/Nm3。
5.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燃煤锅炉尾气超净环保治理岛,其特征在于:所述脱硫装置为脱硫塔,脱除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实现二氧化硫排放量小于等于35mg/Nm3。
6.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燃煤锅炉尾气超净环保治理岛,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声波凝聚装置包括超声波发生器和与之连接的超声波换能器,超声波凝聚装置对烟气中的微细颗粒PM2.5进行超声凝并和团聚,实现颗粒长大。
7.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燃煤锅炉尾气超净环保治理岛,其特征在于:所述湿式电除尘器对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和粉尘排放量分别为小于等于50mg/Nm3、小于等于35mg/Nm3、小于等于5mg/Nm3的超净排放。
8.如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燃煤锅炉尾气超净环保治理岛,其特征在于:所述降温MGGH和升温MGGH组成热交换装置,均为蛇形管束,采用双烟道逆流结构设置成闭式循环系统。
9.如权利要求1或8所述一种燃煤锅炉尾气超净环保治理岛,其特征在于:所述降温MGGH使烟温产生低温凝聚,通过设置在其底部的排水口排出。
10.如权利要求1或8所述一种燃煤锅炉尾气超净环保治理岛,其特征在于:所述升温MGGH使烟温产生高温实现脱白后排入烟囱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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