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直观对比的声音对比道具有效
| 申请号: | 201721140449.3 | 申请日: | 2017-09-0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7251840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17 |
| 发明(设计)人: | 王国华;王彪;裴仁忠;黄淼忠;肖三庭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嘉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R1/02 | 分类号: | H04R1/02;H05B33/08;G08C23/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11215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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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直观 对比 声音 道具 | ||
1.一种可直观对比的声音对比道具,包括外框(1),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框(1)的后侧安装有后盖(2),所述外框(1)的前侧安装有面盖(3),所述外框(1)的内腔中安装有音响网孔板(4),所述外框(1)的内腔顶部右侧安装有一号光传感器(5)和二号光传感器(6),所述一号光传感器(5)位于二号光传感器(6)的右侧,所述后盖(2)和面盖(3)上均卡接有外环(9),所述外环(9)的内圈中卡接有喇叭口(7),所述喇叭口(7)的内圈中卡接有内环(8),所述外框(1)的内腔底部安装有蓄电池(11),所述蓄电池(11)上插接有两头插头导线(10),所述外框(1)的内腔底部中间位置安装有声音对比控制装置(12),所述外框(1)的内腔四侧均安装有扬声器(13),所述外框(1)的内腔底部右侧安装有配重块(14),所述外框(1)的内腔中安装有灯带(15),所述声音对比控制装置(12)分别与一号光传感器(5)、二号光传感器(6)、扬声器(13)和灯带(15)电性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直观对比的声音对比道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面盖(3)上开设有与两头插头导线(10)相匹配的插线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直观对比的声音对比道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灯带(15)为表面均匀安装有LED灯的弧形灯带,所述面盖(3)的表面刻画有与灯带(15)相匹配的刻度线,且所述面盖(3)的表面开设有与灯带(15)相匹配的通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直观对比的声音对比道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喇叭口(7)为环径5MM的瓷白色亚格力板制喇叭口。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直观对比的声音对比道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框(1)上开设有两组通光孔,且两组通光孔位于一号光传感器(5)和二号光传感器(6)的上方,且通光孔中安装有透明玻璃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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