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力工程现场监理可视化管控一体化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721112988.6 | 申请日: | 2017-09-0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7150745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27 |
| 发明(设计)人: | 邵广伟;郑鹏;任兆龙;张运山;王春生;胡大龙;李钊;蒋理;刘玥;刘金剑;李蓓;杨光;魏巍;杨耀龙;朱沈宁;郭一博;王志强;张柱国;卢天琪;杨继业;郑馨萌 | 申请(专利权)人: | 辽宁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国家电网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 |
| 代理公司: | 沈阳世纪蓝海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21232 | 代理人: | 郭冀,侯志奇 |
| 地址: | 110003 辽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电力工程 现场 监理 可视化 一体化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施工现场技术领域中的一种电力工程现场监理可视化管控一体化装置,特别用于监理人员对于施工现场情况、设备和人员进行实时记录、无线通信、定位的一体化监督管控装置。
背景技术
在电力输变电工程现场施工中,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需要监理人员对工程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保障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因此监理人员的工作十分重要,直接决定着工程的质量。在工程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经常记录一下现场情况,包括监理情况、整改事项、存在问题和下阶段工作等内容。目前在施工现场,监理人员主要依靠手工笔记记录和拍照方式,记录施工现场监理要点和数据。手工笔记方式采用文字记录,描写现场监理情况和问题。拍照记录方式主要采用数码相机或手机,拍摄施工现场相关图像。监理人员无法全面的展现现场监理情况,对于工程质量、进度存在的问题,缺少直观的呈现方式,无法在现场上传图像和资料,只能在后续进行上传。影响监理工作质量,容易造成电力工程安全和质量方面的隐患。因此,研制开发一种电力工程现场监理可视化管控一体化装置一直是急待解决的新课题。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力工程现场监理可视化管控一体化装置,该实用新型基于图像采集技术、无线通讯技术、嵌入式技术,电力工程现场监理可视化管控一体化装置,完成电力施工现场监理内容的记录和管控,装置集成于一体化箱体内,方便移动和现场安装,装置内四组高清摄像头,完成监理现场全角度覆盖式高清图像采集,采用伸缩式支杆作为高清摄像头支撑部件,从箱体四角内拉出伸缩式支杆固定高清摄像头,高清摄像头由数据电源线连接到视频集中器,实时传输采集的视频图像,视频集中器汇总四个高清摄像头图像,自动存储在内部硬盘中,完成监理现场图像记录的汇总和存储,视频集中器通过RS485接口与GPRS通讯模块连接,由GPRS通讯模块发送采集的监理现场图像,装置内部有12V/65AH蓄电池,作为装置供应电源,为高清摄像头、视频集中器、GPRS通讯模块进行供电,可保证装置八小时以上运行。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电力工程现场监理可视化管控一体化装置,包括箱体、把手、卡扣式机械锁、车轮、上盖、高清摄像头、GPRS通信模块、GPRS天线、启动开关、内部上层箱体面板、数据电源线、伸缩式摄像头支杆、箱内摄像头支杆管、视频集中器、12V蓄电池、内部下层箱体面板、开关,箱体材料为铝制板材制作,采用上开盖形式,箱体两侧有方便装置的移动和搬运的把手,箱体上设置两个卡扣式机械锁,通过两个卡扣式机械锁将上盖与箱体连接,箱体右侧有用于给箱体内部12V蓄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接口A,在箱体底部安装有用于箱体的支撑和移动的四个车轮;在内部上层箱体面板设置高清摄像头、数据电源线出口B、伸缩式支撑杆出口C、GPRS通信模块、GPRS天线、启动开关, 在内部下层箱体面板上设置数据电源线,数据电源线通过内部上层箱体面板上的四个数据电源线出口B引出与高清摄像头连接,在内部上层箱体面板上设置伸缩式摄像头支杆,伸缩式摄像头支杆的螺纹接头高清摄像头底部的螺纹连接,视频集中器通过RS485接口E与GPRS通信模块连接,GPRS通信模块与GPRS天线连接,在内部下层箱体面板上设置12V蓄电池、视频集中器、数据电源线、伸缩式摄像头支杆、开关、视频传输接口D、RS485接口E、充电接口A;视频传输接口D通过数据电源线与高清摄像头连接,在箱体内部设置箱内摄像头支杆管。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辽宁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国家电网公司,未经辽宁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国家电网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1112988.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