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颈椎前路椎体骨赘复合物定量提拉器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721052104.2 申请日: 2017-08-22
公开(公告)号: CN209360859U 公开(公告)日: 2019-09-10
发明(设计)人: 孙璟川;史建刚;孙凯强 申请(专利权)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主分类号: A61B17/56 分类号: A61B17/56
代理公司: 上海卓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62 代理人: 周春洪
地址: 200003 *** 国省代码: 上海;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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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定量装置 复合物 手术钳 固定装置 螺杆 提拉器 右钳臂 左钳臂 骨赘 防脱装置 颈椎前路 椎体骨 提拉 通孔 底座 本实用新型 上下两侧 转轴铰接 铰接处 内螺纹 椎体 暴露
【说明书】: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颈椎前路椎体骨赘复合物定量提拉器,所述定量提拉器设有手术钳、定量装置,所述的手术钳设有左钳臂、右钳臂、固定装置,所述的左钳臂与右钳臂中部通过转轴铰接,所述的固定装置设置在左钳臂与右钳臂铰接处上下两侧,所述的固定装置设有通孔,所述的通孔设有内螺纹,所述的定量装置设有接触底座、螺杆、防脱装置,所述的接触底座设置在螺杆前端,所述的防脱装置设置在螺杆后端,所述的定量装置通过螺杆设置在手术钳的固定装置内。其优点在于,利用定量装置,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手术中将骨赘复合物向上提拉的距离,充分暴露骨赘复合物;通过定量装置,将手术钳带动骨赘复合物向上提拉,术者无需用力,避免用力过大导致伤及椎体。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颈椎前路椎体骨赘复合物定量提拉器。

背景技术

骨赘,又称为骨质增生,是软骨被破环后,软骨膜过度增生而产生的新骨,经骨化后形成骨赘,是骨性关节炎病理过程中的一种代偿反应,增生的骨赘通常在骨骼的两端四周同时存在。

骨赘的治疗可以分为药物治疗、复健治疗、手术治疗。

药物治疗是指,如果骨赘症状不是很严重的话,可以使用单纯的止痛药、消炎药、镇静剂等,减轻疼痛,使症状获得缓解。

复健治疗是指,可以采用热敷、超音波、点刺激、头部牵引数等方法进行治疗。

手术治疗是指,当药物治疗或是复健治疗3个月以上,仍无法改善症状时,必须进一步施以手术治疗。骨赘或后纵韧带骨化物尚小时,可以进行骨赘切除减压手术,将压迫神经的骨赘移除,这些手术包括颈椎椎间盘切除术、颈椎椎体次全切除术等。但当骨赘过大时,无法直接切除骨赘,可将骨赘及椎体复合体进行四周游离并前移(Anteriorcontrollable antedisplacement and fusion surgery, ACAF),以解除神经的压迫。

然而在ACAF手术治疗中,需要使用手术器械将椎体骨赘复合物固定提拉,但是现有的手术器械在操作中,会出现用力不均,无法使骨赘均匀受力向上提拉,且不能定量向上提拉,也无法保证骨赘能够充分暴露,难以实现术中定量可控的提拉操作。

中国实用新型专利CN201120081088.6,公开日为2011.11.09,公开了一种微创骨赘咬切刀,包括刀柄,所述的刀柄包括交叉铰接的第一刀耳和第二刀耳,第一刀耳的手持部位于第二刀耳的手持部位的内侧,第一刀耳的顶部位于第二刀耳顶部位的上方,二刀耳上分别设有顶部向前方弯折伸出的上刀杆和下刀杆,所述的上刀杆和下刀杆的前端端部分分别设有相适配的切刀头和咬切刀头。该使用新型结构新颖,操作方便,可有效清除骨赘等病变组织。但是该咬切刀无法保证切除骨赘时,使骨赘充分暴露,从而不伤及椎体。

因此,亟需一种能够定量提拉骨赘,使骨赘充分暴露的骨赘提拉器,而目前关于这种骨赘还未见报道。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颈椎前路椎体骨赘复合物定量提拉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颈椎前路椎体骨赘复合物定量提拉器,所述定量提拉器设有手术钳、定量装置,所述的手术钳设有左钳臂、右钳臂、固定装置,所述的左钳臂与右钳臂中部通过转轴铰接,所述的固定装置设置在左钳臂与右钳臂铰接处上下两侧,所述的左钳臂设有左钳头、左指环,所述的左钳头设置在左钳臂的前端,所述的左指环设置在左钳臂的后端,所述的右钳臂设有右钳头、右指环,所述的右钳头设置在右钳臂的前端,所述的右指环设置在右钳臂的后端,所述的固定装置设有通孔,所述的通孔设有内螺纹,所述的定量装置设有接触底座、螺杆、防脱装置,所述的接触底座设置在螺杆前端,所述的防脱装置设置在螺杆后端,所述的定量装置通过螺杆设置在手术钳的固定装置内。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的手术钳还设有调节装置,所述的调节装置为卡扣,所述的卡扣对称设置在左钳臂、右钳臂内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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