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同时进行抽痰与给氧的气管插管有效
申请号: | 201720977093.2 | 申请日: | 2017-08-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8552778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01 |
发明(设计)人: | 张海浩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海浩 |
主分类号: | A61M16/04 | 分类号: | A61M16/04;A61M25/10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5204 | 代理人: | 连耀忠;杨锴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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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给氧 湿化管 主管体 本实用新型 供氧 气管插管 外侧端 气囊 可用 供氧设备 患者肺部 患者气道 间隔设置 日常使用 设置位置 端开口 呼吸机 输出口 输入口 病患 气道 湿化 痰管 气管 托管 损伤 窒息 延伸 保证 | ||
1.一种可同时进行抽痰与给氧的气管插管,包括主管体、主管体外侧端的连接头,其特征在于,主管体上设置有给氧湿化管,给氧湿化管的输出口设置靠近在主管体的患者端开口处,给氧湿化管的输入口从靠近主管体外侧端的位置延伸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同时进行抽痰与给氧的气管插管,其特征在于,给氧湿化管包括给氧湿化延伸段、给氧湿化埋入段,给氧湿化埋入段沿主管体设置在主管体上,给氧湿化管的输出口设置于给氧湿化埋入段的末端;给氧湿化延伸段与给氧湿化埋入段相通,并从主管体上延伸出,给氧湿化管的输入口设置于给氧湿化延伸段的末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同时进行抽痰与给氧的气管插管,其特征在于,给氧湿化埋入段埋设在主管体的管壁内,或者设置于主管体的内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同时进行抽痰与给氧的气管插管,其特征在于,主管体的患者端开口处开设有若干墨菲孔,给氧湿化管的输出口开设于墨菲孔的孔壁。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同时进行抽痰与给氧的气管插管,其特征在于,给氧湿化管还包括若干给氧湿化支管,给氧湿化支管的支管开口位于主管体的中间段。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同时进行抽痰与给氧的气管插管,其特征在于,主管体在靠近患者端的外壁设置有至少两个环抱主管体的气囊,并与充气管相通,相邻的气囊之间设置一定距离的间隔;充气管设置在主管体上,充气管的出气口与气囊相通,充气管的进气口从靠近主管体外侧端的位置延伸出。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同时进行抽痰与给氧的气管插管,其特征在于,充气管包括充气延伸段、充气埋入段,充气埋入段沿主管体设置在主管体上,充气管的出气口设置于充气埋入段的末端;充气延伸段与充气埋入段相通,并从主管体上延伸出,充气管的进气口设置在充气延伸段的末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同时进行抽痰与给氧的气管插管,其特征在于,充气埋入段埋设在主管体的管壁内,或者设置于主管体的内壁。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同时进行抽痰与给氧的气管插管,其特征在于,气囊之间相通。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同时进行抽痰与给氧的气管插管,其特征在于,靠近主管体的患者端开口的气囊直径小于靠近主管体外侧端的气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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