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玻璃纤维增强石膏板有效
申请号: | 201720922906.8 | 申请日: | 2017-07-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7327750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08 |
发明(设计)人: | 梁育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美沃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32B13/00 | 分类号: | B32B13/00;B32B13/14;B32B17/02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深研专利事务所 44229 | 代理人: | 陈雅平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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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玻璃纤维 增强 石膏板 | ||
1.一种玻璃纤维增强石膏板,包括第一石膏板层(1)、第一增强石膏板层(9)和第二增强石膏板层(1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石膏板层(1)内部固定设置有第一铝质固定框架(2),且第一石膏板层(1)和第二石膏板层(6)之间设置有横向玻璃纤维网格布层(5),所述第二石膏板层(6)内部固定设置有第二铝质固定框架(7),且第二石膏板层(6)和第一石膏板层(1)表面均设置有玻璃纤维层(3),所述玻璃纤维层(3)表面涂有防水涂层(4),所述第一增强石膏板层(9)和第二增强石膏板层(10)位于第一石膏板层(1)和第二石膏板层(6)的两侧,且第一增强石膏板层(9)和第二增强石膏板层(10)与第一石膏板层(1)和第二石膏板层(6)之间设置有纵向玻璃纤维网格布层(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纤维增强石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铝质固定框架(2)和第二铝质固定框架(7)的厚度范围为0.5-1mm,且第一铝质固定框架(2)和第二铝质固定框架(7)均呈“T”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纤维增强石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铝质固定框架(2)和第二铝质固定框架(7)内部为空心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纤维增强石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增强石膏板层(9)和第二增强石膏板层(10)关于第一石膏板层(1)和第二石膏板层(6)的中心线对称。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玻璃纤维增强石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增强石膏板层(9)和第二增强石膏板层(10)与第一石膏板层(1)和第二石膏板层(6)相互垂直,且第一增强石膏板层(9)和第二增强石膏板层(10)的长度与第一石膏板层(1)和第二石膏板层(6)的长度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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