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拌揉两用食品加工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911475.5 | 申请日: | 2017-07-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7023050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23 |
发明(设计)人: | 周玮;胡永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智慧前线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1C1/00 | 分类号: | A21C1/00;A21C1/06;A21C1/1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舜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44335 | 代理人: | 李亚萍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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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两用 食品 加工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拌揉两用食品加工装置。
背景技术
食品加工是指直接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的谷物磨制、饲料加工、植物油和制糖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以及蔬菜、水果和坚果等食品的加工活动,是广义农产品加工业的一种类型。面食是指主要以面粉制成的食物,世界各地均有不同种类的面食,中餐主要有:面条、馒头、花卷、油条、麻什、烧饼、饺子、包子、馄饨、麻花等,西餐有面包、各种烤饼等,种类繁多。
面食在加工时需要进行和面,面粉中还需要加入白矾和食碱等配料,但加入配料的面粉不好揉,一般是用人工捣的方式,这种方式费力气大,耗费人工大,效率低。为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出了一种结构新颖,具有揉拌和搅拌功能,且可选择控制搅拌功能运行,节约能耗的拌揉两用食品加工装置。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拌揉两用食品加工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拌揉两用食品加工装置,包括搅拌箱、底座、立架和揉面桶,所述立架安装于底座上,立架的上部转动设置有支撑轴,支撑轴的左端设有从动轮,支撑轴的右端设有凸轮,所述底座上安装有电机,电机的左侧输出轴上安装有与从动轮相对应的主动轮,所述主动轮和从动轮之间通过三角带连接,所述电机的右侧于底座上设有揉面桶,所述揉面桶和底座之间还设有多个可调高支撑块,所述立架的中部右侧安装有支撑架,支撑架的右端安装有捣杆套,捣杆套内配合滑动设有捣杆,所述捣杆的上端设有滚轮,滚轮和捣杆套之间的捣杆上还套设有弹簧,所述捣杆的下端设有揉块,所述电机的左侧于底座上设有滑轨,滑轨上配合滑动设有滑座,滑座的左侧设有用于对滑座推动的电动伸缩缸,电动伸缩缸的缸体固定于底座上,所述滑座上固定设有搅拌箱,搅拌箱的顶部设有进料斗,搅拌箱的底部设有出料口,所述搅拌箱的内侧中部设有搅拌轴,搅拌轴的两端分别与搅拌箱的左右侧壁转动连接,所述搅拌箱内的搅拌轴上安装有若干搅拌杆,所述搅拌轴的右端设有固定套。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揉面桶为上开口的圆柱形筒体,揉面桶的内侧呈上大下小的锥形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揉块和捣杆之间采用可拆卸连接,揉块呈球形、圆辊状、拳头型或手掌型。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捣杆和揉面桶的轴线重合。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搅拌箱为水平设置的圆柱形筒体。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固定套的右侧开设有正六边形凹槽,电机的输出轴左端为与固定套右侧正六边形凹槽相配合的六棱柱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搅拌轴和电机的输出轴共轴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当固定套与电机的输出轴分离时,通过电机可带动凸轮转动,弹簧的设置可使得滚轮与凸轮始终接触,进而使得捣杆上下移动,揉块可对原料进行揉拌,通过捣杆套可对捣杆进行稳定导向,通过在凸轮和捣杆之间设置滚轮,可减少摩擦和磨损;当控制电动伸缩缸伸长对滑座进行推动,可使得固定套与电机的输出轴配合接触,通过电机还可带动搅拌轴转动,通过搅拌杆可对原料进行搅拌混合;该装置结构新颖,具有揉拌和搅拌功能,且可选择控制搅拌功能运行,节约能耗。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凸轮部分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固定套的右视图。
图中:1-进料斗,2-搅拌杆,3-搅拌箱,4-搅拌轴,5-电动伸缩缸,6-底座,7-滑轨,8-滑座,9-出料口,10-固定套,11-主动轮,12-电机,13-可调高支撑块,14-揉面桶,15-揉块,16-捣杆,17-捣杆套,18-弹簧,19-滚轮,20-凸轮,21-从动轮,22-支撑轴,23-三角带,24-支撑架,25-立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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