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缩放齿草耙有效
申请号: | 201720886295.6 | 申请日: | 2017-07-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71511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30 |
发明(设计)人: | 陈仁夫;孙武能;周荣臻;吴杨健;周益全;孙文杰;陈祖第;李世平;吴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犀牛日用制品(中山)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D7/04 | 分类号: | A01D7/04 |
代理公司: |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44205 | 代理人: | 张海文 |
地址: | 528400 ***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缩放 齿草耙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园林工具,特别是一种草耙。
背景技术
草耙作为一种园林工具,一般用来将散落到各处的落叶和枯草收集到一起,以便统一处理这些落叶和枯草。草耙一般由耙杆、安装座以及设置在安装座上的耙条组成。一般的,耙条相对固定,各耙条之间的间距不可调节,草耙的宽度固定不变,草耙的收纳以及在狭窄区域的使用有诸多不便。此外,落叶和枯草大小不一,草耙在实际使用时经常会出现因为各耙条之间的间距过大而导致落叶和枯草从耙条之间的空隙中漏出,或者因为各耙条之间的间距过小而导致落叶和枯草卡在耙条上,从而使得草耙对落叶和枯草的收集效果不佳。
实用新型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调整整体宽度和耙条间距的草耙。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可缩放齿草耙,包括安装座和设置在安装座上的若干耙条,还包括设置在耙条上的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可驱动所述耙条移动以增大或缩小各相邻耙条之间的间距。
优选的,所述耙条呈扇面分布,任意两相邻耙条成一夹角倾斜。
优选的,所述驱动机构包括滑块,所述滑块上设置有与耙条相适配的通槽,所述耙条滑动设置在所述通槽内,所述滑块沿耙条前后滑动时可驱动耙条移动以增大或缩小各相邻耙条之间的间距。
优选的,所述滑块上设置有延伸至所述通槽内以避免通槽的内侧壁与耙条的外侧壁直接接触的耐磨部。
优选的,所述滑块上设置有阻尼装置,所述阻尼装置用于增大滑块相对耙条滑动时受到的阻力。
优选的,所述阻尼装置包括一阻尼件,所述阻尼件压设在所述耙条上以增大滑块相对耙条滑动时受到的阻力。
优选的,所述阻尼件弹性压设在耙条上。
优选的,所述滑块上设置有与所述阻尼件相适配的容置槽,所述阻尼件设置在所述容置槽内,所述容置槽的开口处设置有凸块,所述凸块用于限制所述阻尼件沿容置槽的开口滑出所述容置槽。
优选的,所述耙条枢设在所述安装座上。
优选的,所述安装座上设置有一枢接轴,所述耙条的数量为至少三个,这些耙条分布在安装座的纵向对称面的两侧而分成第一耙条组和第二耙条组,所述第一耙条组的耙条和第二耙条组的耙条沿枢接轴交替叠放在一起。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设置驱动机构,该驱动机构在驱动耙条移动的过程中使各耙条之间的间距增大或缩小,同时也增大或缩小了草耙的整体宽度,当草耙的宽度缩小,可便于草耙的收纳以及在狭窄区域的使用,由于各耙条之间的间距可以调整,使得草耙可以适应不同大小的落叶和枯草,草耙的收集效果更佳,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也较为方便。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移除耙杆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滑块的分解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滑块另一视角的分解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耙条的安装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图4,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可缩放齿草耙,包括耙杆、安装座12、设置在安装座12上的若干耙条11以及设置在耙条11上的驱动机构。
本实用新型中,设置在安装座12上的耙条11呈扇面分布,任意两相邻耙条11成一夹角倾斜。驱动机构包括滑块21,在滑块21上设置有与耙条11相适配的通槽2111,耙条11滑动设置在通槽2111内,推动滑块21,可使滑块21沿着耙条11前后滑动,受到通槽2111的限制,耙条11会随之产生一定的位移,相邻耙条11之间的间距随之增大或缩小,以此可调整草耙宽度和各耙条11之间的间距。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而且仅需推动滑块21即可对草耙宽度和相邻耙条11之间的间距进行调整,其使用也较为方便。
此外,还可在耙条11上沿着耙条11的长度方向设置导向槽,在滑块21上设置与导向槽相适配的导向柱,导向柱的首端设置有限位部,该限位部的最大宽度大于导向槽的宽度,导向柱穿过导向槽且导向柱的尾端固定在滑块21上,推动滑块21,使导向柱沿着导向槽滑动,也可以对草耙宽度和各耙条11之间的间距进行调整。导向柱和滑块21可通过螺纹配合的方式连接在一起,当然,导向柱可直接为一螺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犀牛日用制品(中山)有限公司,未经犀牛日用制品(中山)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886295.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水肥一体化信息采集系统
- 下一篇:一种采挖冬虫夏草的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