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汽车排气吊钩及汽车有效
申请号: | 201720806622.2 | 申请日: | 2017-07-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7128615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23 |
发明(设计)人: | 张春杰;庄惠敏;李凤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K13/04 | 分类号: | B60K1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05 | 代理人: | 刘丹,黄健 |
地址: | 101300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汽车 排气 吊钩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结构技术,尤其涉及一种汽车排气吊钩及汽车。
背景技术
排气吊钩是汽车排气系统的载体,也是用于将排气系统连接至车身上的中间件。排气吊钩的结构直接影响了排气系统的稳定性,若排气吊钩的结构不合理,会将车身的振动传递给排气系统,影响了排气系统自身的模态,缩短排气系统的使用寿命。
图1为现有的一种汽车排气吊钩与汽车副车架相连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现有的汽车排气吊钩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现有的汽车排气吊钩中支撑支架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至图3所示,汽车排气吊钩包括横向支架11和两个对称设置的支撑支架12,支撑支架12包括:支架基部121、设置在支架基部121底端的第一连接部122和设置在支架基部121顶端的第二连接部123。第一连接部122用于与副车架2固定连接,第二连接部123用于与横向支架11固定连接。横向支架11用于与排气系统中的排气管(图中未示出)相连。
当副车架产生左右方向的振动时,对支撑支架12产生左右方向的推力或拉力。由于支撑支架12中的第一连接部122与支架基部121之间的夹角β呈锐角,且第二连接部123与支架基部121之间的夹角α呈锐角,则支撑支架12对上述推力或拉力所具有的抵抗能力较小,使得排气吊钩整体的振动模态较低,并且还导致支撑支架12较容易变形,进一步降低了排气系统的模态。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汽车排气吊钩及汽车,用于提高排气吊钩的振动模态。
本实用新型一方面提供一种汽车排气吊钩,包括:第一支架和两个相同结构的第二支架,两个第二支架设置在所述第一支架的两端;
所述第二支架包括支架主体和设置在所述支架主体两端的第一安装部和第二安装部,所述第二安装部用于与第一支架相连,第一安装部用于与汽车副车架相连;所述支架主体与第一安装部之间呈第一设定角度,所述第一设定角度为钝角。
如上所述的汽车排气吊钩,所述支架主体与第二安装部之间呈第二设定角度,所述第二设定角度为钝角;所述第二安装部与第一支架的底面平行。
如上所述的汽车排气吊钩,所述两个第二支架各自的支架主体的延伸面呈第三设定角度,所述第三设定角度为钝角。
如上所述的汽车排气吊钩,所述第一设定角度为110°-150°。
如上所述的汽车排气吊钩,所述第二设定角度为120°-160°。
如上所述的汽车排气吊钩,所述第三设定角度为110°-130°。
如上所述的汽车排气吊钩,所述第三设定角度为120°。
如上所述的汽车排气吊钩,所述第一安装部通过焊接的方式固定在汽车副车架上。
如上所述的汽车排气吊钩,所述第二安装部上设有螺栓孔,用于通过螺栓与所述第一支架相连。
本实用新型又一方面提供一种汽车,包括:如上所述的汽车排气吊钩。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通过采用第一支架和两个相同结构的第二支架,第二支架中的支架主体与第二安装部之间呈钝角,则第二安装部与副车架的安装位置与现有技术相比向第一支架的两端偏移了较远的距离,并且支架主体与水平面的夹角缩小了,则当副车架对第二支架产生左右方向的推力或拉力时,第二支架对该推力或拉力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避免产生较大的振幅,提升了排气吊钩整体的振动模态,进一步提升了汽车排气系统的模态,延长了排气吊钩和排气系统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的一种汽车排气吊钩与汽车副车架相连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现有的汽车排气吊钩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现有的汽车排气吊钩中支撑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汽车排气吊钩与汽车副车架相连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汽车的排气吊钩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汽车排气吊钩中第二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
11-横向支架; 12-支撑支架; 121-支架基部;
122-第一连接部;123-第二连接部;2-副车架;
41-第一支架; 42-第二支架; 421-支架主体;
422-第一安装部;423-第二安装部;424-螺栓孔。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806622.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