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验光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720767093.X | 申请日: | 2017-06-2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6865559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09 |
| 发明(设计)人: | 董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传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A61B3/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11352 | 代理人: | 李佳铭,沈汶波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东***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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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智能 终端 验光 系统 | ||
1.一种基于智能终端的验光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验光系统包括测光模块及分析模块;
所述测光模块发出测光光线,记录所述测光光线被使用者眼睛反射后形成的检影;
所述分析模块设于所述智能终端内,与所述测光模块连接,接收并分析所述检影,得出验光结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验光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验光系统还包括对准辅助模块,所述对准辅助模块设于所述智能终端内,调用所述智能终端的摄像头获取使用者眼部的图像信息,通过图像识别算法识别所述图像信息中使用者眼睛的位置,并提示所述位置是否正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验光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对准辅助模块内预设一目标位置,将所述使用者眼睛的位置与所述目标位置对比。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验光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对准辅助模块提示所述位置是否正确时,在所述智能终端的屏幕上给出图形或文字提示。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验光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验光系统还包括对准辅助结构,所述对准辅助结构设于所述智能终端表面,沿所述测光光线方向延伸形成空心柱体;
所述验光系统工作时,所述测光光线在所述对准辅助结构内传播,使用者将眼睛置于所述对准辅助结构的末端。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验光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测光模块包括发射单元和接收单元;
所述发射单元包括一光源,所述光源发射所述测光光线;
所述接收单元包括一孔状结构和成像结构,所述测光光线被使用者眼睛反射后穿过所述孔状结构在所述成像结构上形成检影。
7.如权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验光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测光模块发出的测光光线为红外线。
8.如权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验光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析模块得到的验光结果包括球镜度、柱镜度、轴位及瞳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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