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内门拉手有效
申请号: | 201720729191.4 | 申请日: | 2017-06-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7392955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22 |
发明(设计)人: | 伍继超;康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襄阳鼎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B85/12 | 分类号: | E05B85/12 |
代理公司: | 重庆百润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0219 | 代理人: | 刘立春 |
地址: | 441000 湖北省襄樊市襄***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内门 拉手 | ||
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零配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车内门拉手,包括拉手框,拉手框横截面的三边为直边、一边为与车门内侧曲面相匹配的圆弧边,拉手框内部设有与拉手框外形相同的空腔,圆弧边对应的圆弧面前端中央开设有矩形窗口,矩形窗口下端面左侧设有第一铰接杆,矩形窗口下端面设有与矩形窗口相匹配的拉板,拉板下端面于第一铰接杆对应位置开设有与第一铰接杆相匹配的第一铰接孔,拉板前端面右上角开设有矩形的缺口,缺口下端面于第一铰接孔正上方设有第二铰接杆,拉板后端面右侧设有矩形台,其目的是:旨在提供车内门拉手,用来解决现有车内拉手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容易误拉,且拉手上处凹槽内容易积灰又不便打扫的问题。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零配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车内门拉手。
背景技术
车内门拉手是安装在车门内侧面上控制车门开闭的一个装置,每个车门上的拉手只能单独控制相应的车门。现有的车内门拉手施力处大都外露,且拉手施力处设有凹槽以便人在开关车门时手指能够伸入凹槽拉动拉手,然而,由于拉手的施力处直接外露,一旦车内的中控锁忘记关闭,可能造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车内人员无意间伸入凹槽内,拉动拉手打开车门,尤其是有小孩子的时候,这样的危险还会增加,同时,由于凹槽内部直接暴露,凹槽里面非常容易堆积灰尘,且不便打扫。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旨在提供车内门拉手,用来解决现有车内拉手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容易误拉,且拉手处凹槽内容易积灰又不便打扫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本实用新型的车内门拉手,包括拉手框,所述拉手框横截面的三边为直边、一边为与车门内侧曲面相匹配的圆弧边,所述拉手框内部设有与拉手框外形相同的空腔,所述圆弧边对应的圆弧面前端中央开设有矩形窗口,所述矩形窗口下端面左侧设有第一铰接杆,所述矩形窗口下端面设有与矩形窗口相匹配的拉板,所述拉板下端面于第一铰接杆对应位置开设有与第一铰接杆相匹配的第一铰接孔,所述拉板前端面右上角开设有矩形的缺口,所述缺口下端面于第一铰接孔正上方设有第二铰接杆,所述拉板后端面右侧设有矩形台,所述矩形台后端面下部设有拉索连接块,所述矩形台上端面设有弹簧固定板,所述弹簧固定板前端面中央设有挡板弹簧,所述弹簧固定板后端面设有拉板弹簧,所述拉板弹簧后端与拉手框内部空腔后壁固定,所述缺口下端面设有与缺口相匹配的挡板,所述挡板下端面于第二铰接杆对应位置设有与第二铰接杆相匹配的第二铰接孔,所述挡板后端面于挡板弹簧对应位置设有与挡板弹簧相匹配的弹簧固定孔,所述挡板弹簧的一端固定在弹簧固定孔中,所述拉手框后端面于拉索连接块对应位置开设有拉索通孔,所述拉手框与拉板铰接,所述挡板与拉板铰接。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实用新型,使用时,将车门内的连接车门开关的拉索装置与拉板上的拉索连接块连接,将拉手框嵌套在车门内侧面对应位置,自然状态下,由于拉板嵌套在拉手框中,而挡板嵌套在缺口中,因而整个拉手的外侧面为封闭状态,人的手不会无意间伸入到拉板内侧拉动拉板,且外界灰尘不易进入到拉手框内部空间,当需要开门时,用手指指背按下挡板,此时挡板会向内转动,挡板弹簧也受力压缩,而后手指便能进入拉手框内部空腔,然后用手指指腹向外拉动拉板左侧,拉板向外转动带动拉索打开车门,拉板弹簧受力拉伸,车门打开后,手指收回,拉板弹簧复位带动拉板复位,挡板弹簧复位带动挡板复位。采用这样的结构设计,可以解决现有车内拉手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容易被误拉,且拉手处凹槽内容易积灰又不便清理的问题。
进一步限定,所述矩形窗口下端面后边缘设有第一限位凸台,所述拉板下端面于第一限位凸台对应位置开设有与第一限位凸台相匹配的第一限位槽,所述缺口下端面前边缘设有第二限位凸台,所述挡板下端面于第二限位凸台相对应位置开设有与第二限位凸台相匹配的第二限位槽。采用这样的结构设计,可以使得挡板和拉板复位时,挡板、拉板和拉手框前端面完全重合,提高了拉手的密封性。
进一步限定,所述拉手框和拉板重合的左端面为圆弧面、且圆弧面的圆心位于第一铰接孔中心。采用这样的结构设计,可以使得拉板在闭合时,能够很好地与拉手框相契合。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襄阳鼎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经襄阳鼎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729191.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可用于复合材料Ω长桁共固化成型的气囊
- 下一篇:一种树木环保隐形支撑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