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双频无人机地面扇区天线有效
| 申请号: | 201720727245.3 | 申请日: | 2017-06-2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7134482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23 |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脉冲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1Q5/30 | 分类号: | H01Q5/30;H01Q9/04;H01Q19/10;H01Q21/24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18131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双频 无人机 地面 扇区 天线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线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双频无人机地面扇区天线。
背景技术
无人机图传和遥控是一种信息传输的无线电技术。在图传和遥控系统中,距离越远,信号越弱,制约了无线电通信系统的传输距离。提高图传和遥控距离目前一般方法是加功放,低噪放和提高天线增益,天线作为无线电系统的基本部件,它为辐射和接收无线电波提供了手段,其性能优劣,直接影响信号发射和接收的效果,对提高无人机通信距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现在的消费级无人机地面端的天线早期结构为铜管式的偶极子结构,之后随着频率、极化要求以及使用要求,配合不同的馈入方式而衍生出各种不同设计结构,比如电路板单极子天线和右旋圆极化图传蘑菇天线。
但是目前所使用的方法存在许多不足:一个是地面站遥控器的全向天线增益不够高,一般为2dBi,影响图传和遥控距离;另一个是地面通信装置尽管使用高增益定向天线,但波束不是水平面扇形覆盖的,是一个尖锐窄波束,影响信号接收效果。
无人机MIMO以及COFDM无线通信系统一般使用两根天线(空间分集,一发一收),如果使用双极化天线,则只需一根天线,两个极化端口,同时由于在双极化天线中,垂直和水平极化正交性可以保证垂直和水平极化端口的隔离度大于20dB,无人机图传通信系统有的采用右旋圆极化波,提高图传信号绕射性能,无人机地面端就增加多一根右旋圆极化接收天线,这样天线数量就有多根,扩大安装天线平台。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所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问题是
天线集成一体化,天线增益高,空中信号覆盖范围广,同时兼顾电波特殊使用环境下散射,多径问题,保障无人机通信信号质量。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提供一种双频无人机地面扇区天线,所述的天线工作频段分别是2.4-2.5GHz双线极化和5.6-5.9GHz右旋圆极化。
本实用新型优选实例中,所述天线增益2.4-2.5GHz>13dBi,5.6-5.9GHz>15dBi,水平半功率夹角均60度以上,垂直半功率夹角均14度以上,能够使天线方向图覆盖方位面120度的空中,实现定向扇区天线空中覆盖。
根据上述方案形成的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单面无人机地面扇区天线双频工作,整体增益高,对空域覆盖范围大。
(2)在设计双线极化和右旋圆极化前提下,实现整体结构简单,带宽较宽,满足无人机MIMO以及COFDM无线通信系统要求。
(3)可以满足分集接收,双频多端口工作的需求。
(4)在有限的外形尺寸下,实现较宽带宽和高增益,波束覆盖范围大,同时兼顾电波特殊使用环境下散射,多径问题,垂直,水平双极化和圆极化,120度无线覆盖。
(5)有效降低了扇区天线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去除天线罩的俯视图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右旋圆极化天线顶层贴片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垂直和水平极化端口的驻波比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垂直极化1端口E面和H面方向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水平极化2端口E面和H面方向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右旋圆极化端口的驻波比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右旋圆极化轴比示意图。
图8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右旋圆极化3端口辐射方向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设计特征,实现目的和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参见图1,本实用新型结合无人机图传和遥控覆盖信号的需求提出一种双频无人机地面扇区覆盖天线100和200,可以有效提高所指向空域的无线覆盖效果。
该天线100定向覆盖水平半功率夹角60度以上,垂直半功率夹角17度;天线200定向覆盖水平半功率夹角60度以上,垂直半功率夹角14度。
天线100工作频段是2.4-2.5GHz,天线200工作频段是5.6-5.9GHz。
同时,所述天线100双线极化工作,增益>13dBi;天线200右旋圆极化工作,增益>15dBi。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脉冲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脉冲星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727245.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