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公共自助物品租赁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714243.0 | 申请日: | 2017-06-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6921218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23 |
发明(设计)人: | 钱本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钱本宁 |
主分类号: | G07F17/00 | 分类号: | G07F17/00;G07F17/12 |
代理公司: |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33102 | 代理人: | 姚娟英,王莹 |
地址: | 315040 浙江省宁波***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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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公共 自助 物品 租赁 系统 | ||
1.一种公共自助物品租赁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储物装置(1)、租借物品(2)、移动终端(3)以及云服务器(4);
所述储物装置(1)具有至少一个储物箱(11),并且包括:
主控制单元(12),与所述云服务器(4)通信连接;
物品感知模块(13),设置在各储物箱(11)内并与所述主控制单元(12)相连接;
电控锁(14),对应各储物箱(11)设置并与所述主控制单元(12)相连接,以在所述主控制单元(12)的控制命令下对应打开和关闭;
所述移动终端(3)与所述云服务器(4)通信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自助物品租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租借物品(2)上设置有非接触式芯片(21),所述物品感知模块(13)包括能够读取所述非接触式芯片(21)的读取模块(13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公共自助物品租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物品感知模块(13)还包括重力传感器(132),所述重力传感器(132)设置在储物箱(11)的底部。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公共自助物品租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物品感知模块(13)还包括光敏传感器(133),所述光敏传感器(133)设置在所述储物箱(11)的门体旁。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自助物品租赁系统,其特征在于:各储物箱(11)上还设置有具有储物箱信息、并能供所述移动终端(3)识别的识别码。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公共自助物品租赁系统,其特征在于:各储物箱(11)上设置有显示器(15),所述显示器(15)与所述主控制单元(12)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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