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多功能耕作机有效
申请号: | 201720647047.6 | 申请日: | 2017-06-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7083387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13 |
发明(设计)人: | 赵德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昌县泰如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B49/02 | 分类号: | A01B49/02 |
代理公司: | 杭州千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3246 | 代理人: | 赵炎英 |
地址: | 312500 浙江省绍兴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多功能 耕作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农业机械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多功能耕作机。
背景技术
我国农村农业生产中主要是用手工作业或用耕作机进行作业。手工作业劳动效率低、劳动强度大、生产成本高,无法满足现代生产发展的要求;现有的耕作机无法同时进行犁地、翻地、播种、收割等作业,作业效果不理想。大多数农业耕作机械的功能单一,因此,使用者只能购买多种不同功能的农业耕作机械来使用,以满足耕作的需求,不仅给使用者带来了很大的经济负担。
另外,目前常用的农业耕作机的作业对象一般都是大面积种植的田块,其配套的牵引机械较大导致对于山地、坡地、小块地的作业无能为力。而且往往翻土时深浅不一,难以将翻起的土完全覆盖。特别是对于含有碎秸秆的地或土地表面生长有杂草的地面,会导致播种效果不理想,甚至卡死耕作机。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多功能耕作机,以解决上述问题。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多功能耕作机,包括横梁,所述横梁的一端通过连杆连接有把手,所述把手的高度大于横梁的高度,所述横梁的下表面沿行走方向依次设置行走轮、平土机构、旋耕机构以及除草机构,所述平土机构包括竖直设置于横梁下表面的第二支撑杆,所述第二支撑杆底部设置有套接环,所述套接环套接有倾斜部,所述倾斜部下方设置有水平部,所述水平部通过若干连接部与倾斜部连接,所述水平部为板状结构,所述板状结构沿行走方向开设有若干第一凹槽;所述旋耕机构由设置在横梁上表面的驱动装置驱动。
进一步的,所述平土机构与旋耕机构之间设置有第一支撑杆,所述支撑杆与旋耕机构之间还设置有第一液压缸,所述第一液压缸的一端与第一支撑杆活动连接,另一端与旋耕机构活动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平土机构的两侧设置有挡板。
进一步的,所述除草机构包括固定杆以及设置在固定杆下端的弧形板,所述弧形板的下半部开设有若干呈锯齿状的第二凹槽。
进一步的,所述连杆与横梁之间活动连接有第二液压缸。
进一步的,所述旋耕机构上方设置有防护罩。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多功能耕作机具有以下优势: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多功能耕作机结构简单,功能齐全,兼具除草、翻地、平土的功能,防止地面的杂草或秸秆卷入旋耕机构中导致旋耕机构卡死,旋耕完成的地面不适宜直接进行播种或种植,平土机构的设置可平整旋耕完成的地面,经过该耕作机作用后的地面可直接进行播种施肥等劳作。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多功能耕作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除草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平土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横梁;2-把手;3-连杆;4-第二液压缸;5-行走轮;6-旋耕机构;7-防护罩;8-除草机构;81-弧形板;82-第二凹槽;10-链条;11-第一液压缸;12- 第一支撑杆;13-第二支撑杆;14-平土机构;141-倾斜部;142-连接部;143- 水平部;144-第一凹槽;15-套接环;16-挡板;17-固定杆。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新昌县泰如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新昌县泰如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647047.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摩擦式柔性自动脱膜播前残膜回收机
- 下一篇:一种深层土壤耕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