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生活饮用水的深度处理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720604468.0 | 申请日: | 2017-05-2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6901922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19 |
| 发明(设计)人: | 石景东;付邦举;鲁智礼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华水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2F9/04 | 分类号: | C02F9/04;C02F101/36 |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7227 | 代理人: | 段秀瑛 |
| 地址: | 266000 山东省青岛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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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生活 饮用水 深度 处理 装置 | ||
1.一种生活饮用水的深度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可通入工艺水的工艺水管道,所述工艺水管道包括进水端和出水端;
可产生臭氧的臭氧发生器,所述臭氧发生器包括第一连通分支管道和第二连通分支管道,并通过所述第一连通分支管道和第二连通分支管道与所述工艺水管道相连通;
煤质活性炭过滤器,所述煤质活性炭过滤器的顶端设有第一流入口,底端设有第一流出口,所述煤质活性炭过滤器内设有煤质活性炭填料层,所述第一流入口用于接收由进水端流入的、且混有第一连通分支管道中的臭氧的工艺水,所述第一流出口用于将所述煤质活性炭过滤后的工艺水流入到所述工艺水管道中,以使从工艺水管道流出的工艺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至少一个木质活性炭过滤器,所述木质活性炭过滤器的顶端设有第二流入口,底端设有第二流出口,所述木质活性炭过滤器内设有木质活性炭填料层,所述第二流入口用于接收由所述第一流出口流出的、且混有第二连通分支管道中的臭氧的工艺水,所述第二流出口用于将所述木质活性炭过滤后的工艺水流入到所述工艺水管道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煤质活性炭过滤器和木质活性炭过滤器的顶端还设有用于可自动排放过滤器内气体的排气阀。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气体处理装置,所述气体处理装置用于接收并处理从所述煤质活性炭过滤器和木质活性炭过滤器的顶端排放的气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氧气罐,所述氧气罐通过控制阀与臭氧发生器相连通,以向所述臭氧发生器内提供氧气源制造臭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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