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排气消声器及排气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573584.0 | 申请日: | 2017-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6917701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23 |
发明(设计)人: | 汤明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1/10 | 分类号: | F01N1/10;F01N13/14;F01N13/18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71 | 代理人: | 王献茹 |
地址: | 330000 江西***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排气 消声器 系统 | ||
1.一种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筒体;
第一隔板,所述第一隔板将所述筒体分隔为沿所述筒体轴向分布的第一空间和第二空间;
第二隔板,所述第二隔板将所述第一空间分隔为沿所述筒体径向分布的第一子空间和第二子空间;
第一冲孔管,所述第一冲孔管连通所述第一子空间和所述第二子空间;
第二冲孔管,所述第二冲孔管连通所述第二子空间和所述第二空间;
其中,所述第一冲孔管与所述筒体的轴线不平行;所述第二冲孔管外侧填充有消音岩棉;
所述筒体上设置有两个连通所述第一子空间与外界的第一通道,所述筒体上还设置有连通所述第二空间与外界的第二通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排气消声器还包括第三隔板,所述第三隔板将所述第二空间分隔为第三子空间和第四子空间;所述第二冲孔管位于所述第三子空间内,并与所述第四子空间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冲孔管的两端分别与第一隔板和第三隔板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冲孔管的轴线与所述筒体的轴线平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冲孔管的轴线与所述筒体的轴线垂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子空间的轴向长度小于所述第二子空间的轴向长度。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子空间、所述第二子空间以及所述第四子空间内设置有导流板。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子空间、所述第二子空间以及所述第四子空间的内侧壁均设置有封板;所述封板与所述筒体的内侧壁形成隔热腔。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排气消声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隔热腔内填充有消声岩棉。
10.一种排气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排气系统包括排气管以及权利要求1至9任意一项所述的排气消声器;所述排气管一端的开口与所述排气消声器的进气管连通。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573584.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