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重复利用的盾体吊耳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557678.9 | 申请日: | 2017-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6927459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26 |
发明(设计)人: | 高爱照 | 申请(专利权)人: | 济南中铁重工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C1/10 | 分类号: | B66C1/10;E21D9/00 |
代理公司: |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37105 | 代理人: | 黎明 |
地址: | 250100 山东省济南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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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重复 利用 盾体吊耳 系统 | ||
1.一种可重复利用的盾体吊耳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盾体吊耳(1)、螺栓组件(2)和盾体(3),所述盾体吊耳(1)包括吊耳板(4)和弧形连接板(5),所述吊耳板(4)上设有吊装孔(6),弧形连接板(5)上设有多个紧固孔(7),弧形连接板(5)的内径与盾体(3)的外圆直径适配,吊耳板(4)的底部通过焊接与弧形连接板(5)焊接成为单独焊接结构部件,所述吊耳板(4)与公法线m间的夹角为θ;所述盾体(3)的内表面贴合有内衬板(8),内衬板(8)与盾体(3)焊接为一体,在内衬板(8)与盾体(3)结合部设置有与弧形连接板(5)的紧固孔(7)相对应的螺纹盲孔(9),盾体吊耳(1)通过该螺纹盲孔(9)使用螺栓组件(2)与盾体(3)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复利用的盾体吊耳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螺塞(10),所述螺塞(10)为内六方螺塞,其螺纹与盾体(3)上的螺纹盲孔(9)的螺纹相匹配,长度略小于螺纹盲孔(9)的深度;所述螺塞(10)的轴向设置有轴向透气小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重复利用的盾体吊耳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内衬板(8)与盾体(3)的焊缝、吊耳板(4)与弧形连接板(5)的焊缝均为连续焊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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