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超短距投影广告灯箱有效
申请号: | 201720506384.3 | 申请日: | 2017-05-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6864150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09 |
发明(设计)人: | 陈伟星;徐佳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山水节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9/18 | 分类号: | G09F19/18 |
代理公司: | 苏州根号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2276 | 代理人: | 项丽 |
地址: | 2155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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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超短 投影 广告 灯箱 | ||
1.一种超短距投影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包括一对支撑立柱,一对所述的支撑立柱之间从上至下依次设置有上横杆、中横杆和下横杆,所述的上横杆上连接设置有用于连接投影设备的悬臂杆,所述的中横杆与所述的下横杆之间设置有投影幕,所述的投影幕延伸连接在一对所述的支撑立柱之间,从一对所述的支撑立柱的顶端延伸设置有保护罩,所述的保护罩位于所述的悬臂杆的上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短距投影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保护罩包括水平方向延伸的水平板和竖直方向延伸的竖直板,所述的水平板与所述的竖直板通过弧状板相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超短距投影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保护罩还包括分别连接在一对所述的支撑立柱上的两个侧板,所述的侧板与对应的所述的水平板的侧边、所述的竖直板的侧边及所述的弧状板的侧边均密封连接。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短距投影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悬臂杆上设置有激光投影机。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超短距投影广告灯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激光投影机与所述的投影幕之间的距离和投影成像宽度的比值为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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