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锅炉有毒气体处理排放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452662.1 | 申请日: | 2017-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7035181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23 |
发明(设计)人: | 田富中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F23J15/02 | 分类号: | F23J15/02;B01D53/78;B01D53/48;B01D53/02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欣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33209 | 代理人: | 董力平 |
地址: | 310030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锅炉 有毒气体 处理 排放 装置 | ||
1.一种锅炉有毒气体处理排放装置,包括锅炉接头(1)、气体流通管(5)、进液管(7)、排气管(10)和底座(11),其特征在于:所述锅炉接头(1)一侧连接有气体加速箱(2),所述气体加速箱(2)上方安装有电机(3),所述电机(3)下方连接有设置在气体加速箱(2)内的转轴(16),所述转轴(16)上安装有风叶(4),所述气体流通管(5)一侧分与气体加速箱(2)连接,另一侧连接有储液管(6);所述储液管(6)上端与进液管(7)连接,储液管(6)下端连接有排液管(15),储液管(6)一侧固定有吸附箱(8),所述吸附箱另一侧与排气管(10)连接,吸附箱(8)内部设置有活性炭吸附槽(9);所述储液管(6)内设有观察窗(13),观察窗(13)与储液管(6)固定连接,观察窗(13)外侧设置有与观察窗(13)相匹配的液位刻度尺(14);所述底座(11)位于吸附箱(8)下方且分别与吸附箱(8)和气体加速箱(2)固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锅炉有毒气体处理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液管(6)的顶端位置高度低于气体流通管(5)的底端位置高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锅炉有毒气体处理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箱(8)的内壁两侧设有一体成型的凹槽,所述活性炭吸附槽(9)的两端设有与凹槽相匹配的凸柱;当活性炭吸附槽(9)安装在吸附箱(8)内时,凹槽与凸柱卡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种锅炉有毒气体处理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吸附槽(9)的外部设置有气密性封条(12)。
5.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一种锅炉有毒气体处理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炭吸附槽(9)共设置三个,且依次竖直均匀卡接在吸附箱(8)内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锅炉有毒气体处理排放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液管(6)和进液管(7)之间为无缝连接;所述排液管(15)和储液管(6)之间为无缝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未经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452662.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