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对讲机商标的发光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395347.X | 申请日: | 2017-04-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6993102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09 |
发明(设计)人: | 陈鸿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鸿波 |
主分类号: | H04B1/3827 | 分类号: | H04B1/3827;G09F1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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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362000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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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对讲机 商标 发光 装置 | ||
1.一种用于对讲机商标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其结构包括信号装置(1)、商标发光板(2)、对讲机本体(3),所述信号装置(1)底部连接于对讲机本体(3)上方,所述商标发光板(2)与对讲机本体(3)相连接,所述信号装置(1)设有信号杆(10)、信号调试器(11)、音量旋钮(12),所述商标发光板(2)设有LED机板(20)、半透明乳白塑胶片(21)、透明图案商标板(22),所述LED机板(20)与半透明乳白塑胶片(21)相连接,所述半透明乳白塑胶片(21)与透明图案商标板(22)相连接,所述对讲机本体(3)设有侧面摩擦条纹板(30)、发音板(31)、机体(32),所述侧面摩擦条纹板(30)连接于机体(32)侧面,所述发音板(31)连接于机体(32)侧面,所述信号杆(10)、信号调试器(11)、音量旋钮(12)分别活动连接于机体(32)上方,所述LED机板(20)连接于机体(32)侧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对讲机商标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杆(10)设有信号接收杆(100)和信号加强罩(10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对讲机商标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接收杆(100)与信号加强罩(101)相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对讲机商标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音量旋钮(12)设有旋转帽(120)和旋柱(121)。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用于对讲机商标的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帽(120)连接于旋柱(121)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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