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粪便取样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382109.5 | 申请日: | 2017-04-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6906038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19 |
发明(设计)人: | 刘强;王君;刘婉辉;胡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锐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1/02 | 分类号: | G01N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01 | 代理人: | 黄德海 |
地址: | 200050 上海市浦***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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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粪便 取样 装置 | ||
1.一种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收集管,所述收集管包括管体和管盖,所述管体用于容置粪便样本并形成有管口,所述管盖用于可拆卸安装在所述管体上并封闭所述管口;和
采样棒,所述采样棒一端安装在所述管盖上,另一端伸入所述管体并形成有用于采集所述粪便样本的采集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体的材料包括塑料或玻璃。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体呈透明状。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体轴向长度大于等于100mm且小于等于120mm。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口的横截面积大于或等于所述管体的横截面积。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口呈圆形,所述管口的直径大于等于20mm且小于等于30mm。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体包括本体,所述本体基本呈圆管状且靠近所述管口一端的直径大于远离所述管口一端的直径。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体包括形成于所述本体外表面且沿轴向分布的刻度标记。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体还包括与所述本体固定连接的连接部,所述管口形成于所述连接部,所述连接部呈圆管状并形成有外螺纹区;
所述管盖呈圆形盖状并形成有与所述外螺纹区配合的内螺纹区,所述管盖通过所述外螺纹区与所述内螺纹区的配合可拆卸地安装在所述管体上。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盖还包括形成于所述管盖外侧面的竖细纹。
11.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盖的材料包括塑料。
12.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体包括自所述本体和/或所述连接部的外表面向外延伸的定位翼片,所述定位翼片为非圆形。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体还包括形成于所述定位翼片上且呈放射状分布的加强筋。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样棒的材料包括塑料、玻璃或特种金属。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样棒轴向长度小于等于40mm。
1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样棒包括棒状的柄;
所述管盖的内顶部形成有卡位口,所述管盖通过所述卡位口与所述柄的配合可拆卸地连接所述采样棒。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盖还包括形成于所述卡位口的外表面上且呈放射状分布的卡位口加强筋。
18.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样棒还包括形成于所述柄且远离所述卡位口一端的孔壁,所述孔壁围成所述采样孔。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柄的横截面积小于所述采样孔的横截面积。
20.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孔壁厚度小于等于0.8mm。
21.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采样孔截面外直径小于等于28mm且内直径小于等于27.2mm。
22.如权利要求21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孔壁下端形成刃部。
23.如权利要求22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孔壁之间形成有缺口。
24.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粪便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缺口自距离所述孔壁与所述柄的连接处5mm往下延伸至所述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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