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语音留言功能的智能音箱有效
申请号: | 201720358535.5 | 申请日: | 2017-04-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6728278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08 |
发明(设计)人: | 胡啸男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3/00 | 分类号: | H04R3/00;H04W4/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语音 留言 功能 智能 音箱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音箱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带语音留言功能的智能音箱。
背景技术
音箱作为音频播放设备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产品,随着技术的发展,音箱已趋向于智能化及结构简洁化方向发展。
现有的音箱不能对智能终端的语音留言信息进行播报,不具有如电话机一般的留言播报功能,功能单一,智能化程度低、用户体验感差。
因此,现有技术还有待发展。
实用新型内容
鉴于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带语音留言功能的智能音箱,旨在解决现有的音箱不能对智能终端如手机上的语音留言信息进行播报,不具有如电话机一般的留言播报功能,功能单一,智能化程度低、用户体验感差的问题。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了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带语音留言功能的智能音箱,
包括微处理器,与所述微处理器电气连接的音频处理电路模块、数据存储模块、接口电路模块、电源管理电路模块以及用于控制播放的控制按键,所述电源管理电路模块还与音频处理电路模块电气连接;
所述接口电路模块设置有数据传输接口与外部设备进行数据交换,所述电源管理电路模块设置有与外部电源连接的电源接口;
其中,还包括与微处理器电气连接的WIFI模块,所述智能音箱通过WIFI模块无线连接智能终端,将智能终端上的语音数据传送至音频处理电路模块进行播放;
所述接口电路模块设置有RJ45网线接口,所述智能音箱通过RJ45网线接口有线连接网络节点设备,网络节点设备通过互联网的云端服务器与智能终端连接,将智能终端上的语音数据进行下载、存储及播放。
进一步的,所述智能终端包括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或智能穿戴设备;
所述网络节点设备包括路由器或者交换机。
进一步的,所述智能音箱的WIIF模块还可直接无线连接所述网络节点设备进行数据的无线传输。
进一步的,所述音频处理电路模块设置于一独立的PCB电路板上,包括依次电气连接的音频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所述音频处理器为集成电路芯片与微处理器电气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数据传输接口包括USB接口。
进一步的,所述数据存储模块设置有SD卡或者TF卡进行数据的存储。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带语音留言功能的智能音箱,通过在智能音箱内设置WIFI模块以及RJ45网线接口,使得智能音箱能通过WIFI无线方式或者网线接口有线方式对智能终端如手机上的语音留言进行播放,使得音箱具有如电话机一样的留言播报功能,音箱更智能化和功能多样化,增强了用户的体验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带语音留言功能的智能音箱电路模块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带语音留言功能的智能音箱网络连接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当一个元件被称为是“连接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还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左、右、上、下等方位用语,仅是互为相对概念或是以产品的正常使用状态为参考的,而不应该认为是具有限制性的。
如图1至图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一种带有语音输出的智能音箱,
包括微处理器10,与所述微处理器10电气连接的音频处理电路模块20、数据存储模块40、接口电路模块50、电源管理电路模块60以及用于控制播放的控制按键70,所述电源管理电路模块60还与音频处理电路模块20电气连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智能音箱内部电路内置有操作系统如Android操作系统对智能音箱的播放、显示、及人机交互进行控制,所述微处理器采用ARM、或者DSP等处理器;;
所述接口电路模块50设置有数据传输接口与外部设备进行数据交换,所述电源管理电路模块60设置有与外部电源连接的电源接口61,电源接口连接外部电源给整个智能音箱的用电模块进行供电;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358535.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