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玻璃制品口部造型的卡巴有效
申请号: | 201720336876.2 | 申请日: | 2017-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6718210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08 |
发明(设计)人: | 纪庆锴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连卡莎慕玻璃艺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8D7/04 | 分类号: | B28D7/04 |
代理公司: | 大连智高专利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1235 | 代理人: | 李猛 |
地址: | 116308 辽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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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玻璃制品 造型 | ||
1.用于玻璃制品口部造型的卡巴,其特征在于:包括左半卡巴(1)、右半卡巴(2)、铰轴(3)和锁定环(4),所述的左半卡巴(1)和右半卡巴(2)通过铰轴(3)连接构成剪式卡巴;所述的左半卡巴(1)包括长卡杆、左半圆卡盘(5)和两个卡爪(7),所述的右半卡巴(2)包括短卡杆、右半圆卡盘(6)和两个卡爪(7),所述的左半圆卡盘(5)和右半圆卡盘(6)合起来时构成圆形卡盘,四个卡爪(7)均布在圆形卡盘的外圈;所述的锁定环(4)嵌套在长卡杆上,当左半卡巴(1)和右半卡巴(2)合起来时同时套在短卡杆上;所述的长卡杆固定在左半圆卡盘(5)的一面,两个卡爪(7)固定在左半圆卡盘(5)的另一面;所述的短卡杆固定在右半圆卡盘(6)的一面,两个卡爪(7)固定在右半圆卡盘(6)的另一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玻璃制品口部造型的卡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长卡杆和短卡杆的横截面均为半圆面,长卡杆和短卡杆合起来时为圆柱形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玻璃制品口部造型的卡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长卡杆的一端设置有挂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玻璃制品口部造型的卡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长卡杆和短卡杆上相同的位置设置环形凸台。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玻璃制品口部造型的卡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卡爪(7)外缠绕铜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玻璃制品口部造型的卡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长卡杆焊接在左半圆卡盘(5)的一面,两个卡爪(7)焊接在左半圆卡盘(5)的另一面;所述的短卡杆焊接在右半圆卡盘(6)的一面,两个卡爪(7)焊接在右半圆卡盘(6)的另一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玻璃制品口部造型的卡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左半卡巴(1)和右半卡巴(2)结构对称。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玻璃制品口部造型的卡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卡爪(7)形状与玻璃制品(8)的外形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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