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基于自贸区的人才培训系统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720303414.0 申请日: 2017-03-27
公开(公告)号: CN207337470U 公开(公告)日: 2018-05-08
发明(设计)人: 彭泽春 申请(专利权)人: 彭泽春
主分类号: G06Q50/20 分类号: G06Q50/20
代理公司: 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9 代理人: 李林合;李蕊
地址: 610017 四川省成都市高*** 国省代码: 四川;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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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基于 人才 培训 系统
【说明书】:

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基于自贸区的人才培训系统,包括后期服务模块、总管理终端、培训内容管理模块、考勤管理模块、人事信息模块、教育资料提供模块、服务器终端模块,信息传输模块,培训内容制定模块,现场培训模块、客户端模块、企业用户管理模块,用户自主学习测试模块,知识库模块,物联网数据接口模块及物联网培训系统数据分析模块;该基于自贸区的人才培训系统具有的优点如下:该基于自贸区的人才培训系统可以实现对供应链课程、现代服务课程、国际金融课程、国际贸易课程、国际化经营课程、国际化文化贸易课程的联网培训,并提供自主学习平台供人们学习,同时具有数据实时更新功能,以确保课程及资料的新颖。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具体涉及一种基于自贸区的人才培训系统。

背景技术

自由贸易园区(FreeTradeZone,简称FTZ)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实质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狭义仅指提供区内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货物的进口豁免关税的地区,类似出口加工区。广义还包括自由港和转口贸易区。

2013年8月22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为中国第1个自贸区。2014年12月12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3个自贸区。2016年8月31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7个自贸区。

自贸区获批后,最需要的就是人才资源,具体包括供应链高端人才、现代服务外包人才、国际金融人才、国际贸易人才、国际化经营人才、国际化文化贸易人才等,但目前并没有针对自贸区人才的教育培训系统,因此急需一种基于自贸区的人才培训系统以解决自贸区人才紧缺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基于自贸区的人才培训系统,该基于自贸区的人才培训系统可以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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