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声波吹灰器有效
申请号: | 201720300530.7 | 申请日: | 2017-03-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6817485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29 |
发明(设计)人: | 张大伟;熊博旭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万纳托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J3/00 | 分类号: | F23J3/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恒申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44312 | 代理人: | 王利彬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声波 吹灰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锅炉清洁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声波吹灰器。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的声波吹灰器大多由空气压缩装置、电磁阀、声波发生装置以及吹灰管组成,利用空气压缩装置压缩空气,通过电磁阀控制声波发生装置内的膜片震动发声,然后经吹灰管形成大功率声波,将炉膛内的积灰震落,从而达到清洁锅炉的目的。
然而,在火力发电厂的炉膛到尾部烟道内的温度很高,声波发生装置内的膜片始终处于高温工作环境下。膜片加热后,在温度比较低的压缩空气的作用下,很容易发生变形并损坏。声波发生装置的膜片能够承受的温度大约在400度左右,由于没有好的方法给膜片降温,因此,目前声波吹灰器仅能安装在温度较低的尾部烟道或者让客户加大场地的投资使声波吹灰器远离高温处,使得声波吹灰器的安装位置存在局限性。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为提供一种声波吹灰器,旨在解决现有问题中,声波吹灰器的安装位置存在局限性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声波吹灰器,包括空气压缩装置、电磁阀、声波发生装置以及吹灰管,所述空气压缩装置与所述声波发生装置分别设置在所述电磁阀通道的两端,所述吹灰管与所述声波发生装置连通,所述电磁阀通道内具有控制电磁阀开闭的阀芯,所述阀芯上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的直径为所述电磁阀通道直径的7%至25%。
进一步地,所述通孔设置在所述阀芯的中心。
进一步地,所述空气压缩装置包括气源和空气压缩机,所述气源与所述空气压缩机连接,所述空气压缩机的出气端口与所述电磁阀的一端连接。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声波吹灰器,其包括空气压缩装置、电磁阀、声波发生装置以及吹灰管。空气经过所述空气压缩装置压缩后,经电磁阀流通到声波发生装置,声波发生装置内的膜片产生大功率声波实现清洁灰尘的作用。该声波吹灰器的电磁阀上开设有通孔,从而使得所述空气压缩装置吹出的常温空气能够不断地与声波发生装置内的膜片接触,以达到对膜片降温的作用。同时,该通孔的直径为电磁阀通道直径的7%至25%,从而使得压缩后的常温空气在冷却膜片的同时,不丧失本身的压力,仍然能够压迫膜片震动发声。由于膜片可通过常温空气冷却,因此可将声波吹灰器放置在从炉膛到尾部烟道的任意位置,而且无需增加额外的场地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声波吹灰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电磁阀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声波吹灰器100,其包括空气压缩装置1、电磁阀2、声波发生装置3以及吹灰管4。所述空气压缩装置1与所述声波发生装置3分别设置在所述电磁阀2通道的两端,从而可以利用所述电磁阀2控制气流的通断。所述吹灰管4与所述声波发生装置3连通,用于扩大声波并利用声波实现清洁的作用。
参照图2,所述电磁阀2通道内具有控制电磁阀开闭的阀芯21,所述阀芯21上开设有通孔211,所述通孔211设置在所述阀芯21的中心,当然也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在阀芯21的其他位置。由于在所述阀芯21上开设有通孔211,因此当所述电磁阀2关闭后,所述空气压缩装置1所吹出的常温压缩空气仍可部分通过所述通孔211进入所述声波发生装置3内,从而对所述声波发生装置3内的膜片进行降温;当所述电磁阀2打开后,被压缩的常温空气流通至膜片处,并压迫膜片震动发声。
所述通孔211的直径为所述电磁阀2通道直径的7%至25%。从而可以保证常温压缩空气能够对声波发生装置3内的膜片降温的同时,又不丧失本身的压力。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空气压缩装置1包括气源11和空气压缩机12,所述气源11与所述空气压缩机12连接,所述空气压缩机12的出气端口与所述电磁阀2的一端连接,从而将压缩后的常温空气聚集在电磁阀2的一端,当电磁阀2打开后,被压缩的空气流通至声波发生装置3处,压迫膜片震动发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万纳托实业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万纳托实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300530.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