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分体式电炉炉咀壁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720281787.2 | 申请日: | 2017-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6709603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05 |
发明(设计)人: | 姜志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连冰山金属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7B14/06 | 分类号: | F27B14/06;F27B14/08 |
代理公司: | 大连博晟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1236 | 代理人: | 于忠晶 |
地址: | 116600 辽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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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体式 电炉 炉咀壁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金属材料冶炼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分体式电炉炉咀壁结构。
背景技术
现有的大多数电炉炉咀壁与炉壁的结构与材料构成如图1所示,即炉咀壁1区与炉咀壁3区为一体结构,且其修筑填充材料均为可塑性耐火粘土材料A76,这种材料耐高温腐蚀,高温强度高,操作性好。在实际使用中,电炉炉咀壁的炉咀壁1区容易损坏,炉咀壁3区一般破损较轻。在每次维修时主要是将炉咀壁1区的耐火材料适当扒掉,清除残渣和渗铁,由于炉咀壁3区破损较轻,只需将表面挂渣清除即可。但由于制作炉咀壁1区与炉咀壁3区的A76料强度比较高,当铲掉炉咀壁1区时,与之一体相连的炉咀壁3区也会遭到损坏,使得整个炉咀壁都得扒掉,需要重新修筑,由此即浪费耐火材料,又浪费时间,造成加工成本的增加与生产效率的下降。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现有技术中一体炉咀壁在维修时当铲掉炉咀壁1区时,炉咀壁3区也会遭到损坏,造成加工成本的增加与生产效率的下降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分体式电炉炉咀壁结构。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分体式电炉炉咀壁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炉咀壁1区、炉咀壁2区与炉咀壁3区,竖直向上的炉咀壁1区连接于炉壁的上端,向外倾斜的炉咀壁3区通过炉咀壁2区连接于炉咀壁1区的上端,炉咀壁2区位于炉咀壁1区与炉咀壁3区之间,炉咀壁1区与炉咀壁3区中均填充有材料A,炉咀壁2区中填充有材料B,材料A与材料B为不同材料。
所述炉咀壁2区为一条贯穿于炉咀壁1区与炉咀壁3区连接处的竖向缝隙结构。
所述竖向缝隙结构的宽度为20-40mm。
所述材料A为可塑性耐火粘土材料A76。
所述材料B为干震料或石英砂耐火材料。
本实用新型将制作炉咀的耐火材料在靠近炉壁处断开,留一处缝隙,形成分体结构,缝隙结构用干震料填充,由于干震料的特点是遇高温铁水时只表面烧结有强度,内部是松散的,同时它与原有炉咀壁A76材料结合较好,铁水不会渗入,由此在维修时即使炉咀壁1区被适当铲掉,炉咀壁3区也不会被一起损坏,对炉咀壁3区正常进行表面挂渣的清除即可,即节约耐火材料降低成本,又不耽误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电炉炉咀壁与炉壁的结构与材料构成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分体式电炉炉咀壁结构与材料构成示意图。
图中:1、炉咀壁1区;2、炉咀壁2区;3、炉咀壁3区;4、炉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具体实施例。
实施例1
如图2所示的分体式电炉炉咀壁结构,包括炉咀壁1区1、炉咀壁2区2与炉咀壁3区3,竖直向上的炉咀壁1区1连接于炉壁4的上端,向外倾斜的炉咀壁3区3通过炉咀壁2区2连接于炉咀壁1区1的上端,炉咀壁2区2位于炉咀壁1区1与炉咀壁3区3之间,炉咀壁2区2为一条宽度为20mm、贯穿于炉咀壁1区1与炉咀壁3区3连接处的竖向缝隙结构,炉咀壁1区1与炉咀壁3区3中均填充有材料A,炉咀壁2区2中填充有材料B,材料A与材料B为不同材料,材料A为可塑性耐火粘土材料A76,材料B为与炉壁4材料相同的干震料。
修筑炉咀壁时,首先用A76材料修筑一体炉咀壁,然后按图2所示在炉咀壁1区1与炉咀壁3区3连接处挖开一条宽度20mm的缝隙结构作为,并用干震料填充到缝隙中,适当夯实,作为炉咀壁2区2。
由于干震料的特点是遇高温铁水时只表面烧结有强度,内部是松散的,同时它与原有炉咀壁A76材料结合较好,铁水不会渗入,由此在维修时即使炉咀壁1区1被适当铲掉,炉咀壁3区3也不会被一起损坏,对炉咀壁3区3正常进行表面挂渣的清除即可,即节约耐火材料降低成本,又不耽误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分体式电炉炉咀壁结构的各部分结构与连接关系均与实施例1中相同,不同的技术参数为:材料B为石英砂耐火材料;构成炉咀壁2区2的缝隙结构的宽度为30mm。
实施例3
本实施例中所述的分体式电炉炉咀壁结构的各部分结构与连接关系均与实施例1中相同,不同的技术参数为:构成炉咀壁2区2的缝隙结构的宽度为40mm。
以上内容是结合优选技术方案对本实用新型所做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仅限于这些说明。对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简单的推演及替换,都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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