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酒瓶有效
申请号: | 201720279683.8 | 申请日: | 2017-03-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69473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0 |
发明(设计)人: | 胡继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得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D55/08 | 分类号: | B65D55/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酒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酒瓶。
背景技术
现有酒瓶一般包括瓶体、瓶塞和卡箍,将瓶塞直接塞进瓶体的瓶口,再通过卡箍将瓶塞与瓶口相对卡紧。瓶塞塞进瓶口的一端一般采用木头或橡胶压制成圆柱体,圆柱体的直径比瓶口的内径略大,进而起到密封作用。然而,现有酒瓶在开启瓶塞后,卡箍不能与瓶塞很好地结合为一体,在重新将酒瓶封口前需要将卡箍和瓶塞单独放置,非常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
鉴于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酒瓶,以解决现有酒瓶在开启瓶塞后,卡箍不能与瓶塞很好地结合为一体,在重新将酒瓶封口前需要将卡箍和瓶塞单独放置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酒瓶,包括瓶体和瓶塞,所述瓶体包括瓶身和与所述瓶身内部连通的瓶口,所述瓶塞包括塞体和连接在所述塞体顶部的握手,所述塞体能够塞入所述瓶口或从所述瓶口拔出,以密封或打开所述瓶口,所述酒瓶还包括卡箍,所述卡箍的内壁设有环形卡槽,所述握手的侧壁由上到下设有第一圈凸起和第二圈凸起,所述瓶口的外壁设有第三圈凸起;
当所述塞体塞入所述瓶口时,所述卡箍能够将所述第二圈凸起和第三圈凸起卡在所述环形卡槽内,并使所述第二圈凸起抵紧所述环形卡槽的上壁,所述第三圈凸起抵紧所述环形卡槽的下壁;
当所述塞体未塞入所述瓶口时,所述卡箍能够将所述第一圈凸起和第二圈凸起卡在所述环形卡槽内,并使所述第一圈凸起抵紧所述环形卡槽的上壁,所述第二圈凸起抵紧所述环形卡槽的下壁。
进一步地,所述瓶塞还包括环形提手,所述环形提手连接在所述握手的顶部。
进一步地,所述卡箍包括第一卡环、第二卡环和卡扣,所述第一卡环和第二卡环均具有两个连接端,所述卡扣包括锁盖、环形锁扣和锁钩,所述第一卡环的一个连接端与所述第二卡环的一个连接端铰接,所述锁盖与所述第一卡环的另一个连接端铰接,所述锁钩固定在所述第二卡环的另一个连接端,所述环形锁扣的一端铰接在所述锁盖上,另一端能够卡入所述锁钩,通过转动所述锁盖可锁紧或松开所述卡箍。
进一步地,所述卡箍由金属制成。
进一步地,所述塞体为弹性塑料。
进一步地,所述环形卡槽的侧壁附着有弹性密封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酒瓶包括瓶体、瓶塞和卡箍,在瓶塞的握手侧壁上由上到下设有第一圈凸起和第二圈凸起,在瓶体的瓶口外壁设有第三圈凸起。当瓶塞的塞体塞入瓶口时,卡箍能够将第二圈凸起和第三圈凸起卡在环形卡槽内,并使第二圈凸起抵紧环形卡槽的上壁,第三圈凸起抵紧环形卡槽的下壁,从而将瓶塞与瓶口相对锁紧。当塞体未塞入瓶口时,卡箍能够将第一圈凸起和第二圈凸起卡在环形卡槽内,并使第一圈凸起抵紧环形卡槽的上壁,第二圈凸起抵紧环形卡槽的下壁,从而将卡箍紧固在瓶塞上,使两者结合为一体,方便保管。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示出的瓶塞与瓶体的结合示意图;
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示出的瓶塞、瓶体与卡箍的结合的剖面示意图;
图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示出的瓶塞与卡箍的结合的剖面示意图;
图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示出的卡箍在卡扣松开时的状态示意图;
图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示出的卡箍在卡扣锁紧时的状态示意图;
图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示出的卡扣的松开状态示意图;
图7: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示出的卡扣的锁紧状态示意图;
图8: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示出的卡箍与弹性密封层的结合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直接连接,也可以通过中间组件间接连接。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四川得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四川得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279683.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