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气柜自动放散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244725.4 | 申请日: | 2017-03-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6754814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15 |
发明(设计)人: | 李乃厚;李栋柱;刘金波;郭德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7D5/00 | 分类号: | F17D5/00;F17D3/01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331 | 代理人: | 刘子辉 |
地址: | 016217 内蒙古***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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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动 放散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煤焦炉气制取天然气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气柜自动放散装置。
背景技术
各冶金企业通常会对炼铁、炼钢及焦化等过程产生的副产煤气进行回收,并有效利用。为解决煤气回收与用户之间的不平衡关系,各企业建造有各种煤气储气柜,当用户停用或减少用量时,管网压力升高,将富裕的煤气储存至煤气柜中;当用户增加用量时,管网压力降低,将气柜内煤气送至管网供用户使用。这种靠外界管网压力进行柜位升降的单一调节方式,受用户增、减量变化周期、气柜容积的制约较大,往往会出现当煤气富裕、管网压力升高时,受柜容影响不能完全将其吸纳,使部分煤气放散而造成浪费。
在煤气放散过程中,放散装置经常开启,而且一般在气柜附近进行现场煤气放散,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并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气柜自动放散装置,能够避免现场进行煤气放散,并且可以避免将煤气直接排放至空气中而对环境造成污染。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气柜自动放散装置,包括气柜和多个煤气管网,煤气管网的出口连接有火炬,气柜和火炬之间连接有旁通管路,旁通管路上设置有控制阀。
优选地,气柜上设置有测量气柜内压力的物位计,控制阀与物位计形成联动,气柜自动放散装置根据物位计测量的气柜压力控制控制阀的开闭。
优选地,控制阀为电动调节阀。
通过该气柜自动放散装置,在气柜内压力超出设定值时,可以打开旁通管路,使得气柜直接与火炬连通,从而将气柜内的煤气及时放出。由于放出的煤气可以直接经火炬充分燃烧,因此可以有效防止煤气对周围空气造成污染。
为了上述以及相关的目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包括后面将详细说明并在权利要求中特别指出的特征。下面的说明以及附图详细说明某些示例性方面,并且其指示的仅仅是各个实施例的原则可以利用的各种方式中的一些方式。其它的益处和新颖性特征将随着下面的详细说明结合附图考虑而变得明显,所公开的实施例是要包括所有这些方面以及它们的等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气柜自动放散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气柜;2、煤气管网;3、火炬;4、旁通管路;5、控制阀。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和附图充分地示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案,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践它们。其他实施方案可以包括结构的、逻辑的、电气的、过程的以及其他的改变。实施例仅代表可能的变化。除非明确要求,否则单独的部件和功能是可选的,并且操作的顺序可以变化。一些实施方案的部分和特征可以被包括在或替换其他实施方案的部分和特征。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的范围包括权利要求书的整个范围,以及权利要求书的所有可获得的等同物。在本文中,本实用新型的这些实施方案可以被单独地或总地用术语“实用新型”来表示,这仅仅是为了方便,并且如果事实上公开了超过一个的实用新型,不是要自动地限制该应用的范围为任何单个实用新型或实用新型构思。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述:
如图1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气柜自动放散装置,包括气柜1和多个煤 气管网2,煤气管网2的出口连接有火炬3,气柜1和火炬3之间连接有旁通管路4,旁通管路4上设置有控制阀5。
通过该气柜自动放散装置,在气柜1内压力超出设定值时,可以打开旁通管路4,使得气柜1直接与火炬3连通,从而将气柜1内的煤气及时放出。由于放出的煤气可以直接经火炬3充分燃烧,因此可以有效防止煤气对周围空气造成污染。同时通过旁通管路4将气柜1内的煤气排放至距离气柜1较远的地方进行处理,因此可以避免现场放空造成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
优选地,气柜1上设置有测量气柜1内压力的物位计,控制阀5与物位计形成联动,气柜自动放散装置根据物位计测量的气柜1压力控制控制阀5的开闭。在物位计检测到的气柜1内的压力高于设定值时,控制阀5及时打开,使得气柜1内的煤气及时通过火炬排出处理,对气柜1进行降压。当气柜1内压力低于设定值时,可以控制控制阀5关闭,从而避免浪费煤气。
优选地,控制阀5为电动调节阀。
上述详细说明是针对实用新型的可行实施例的具体说明,该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等效实施或变更,均应当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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