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折式家具的收纳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720217546.1 | 申请日: | 2017-03-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7220470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13 |
发明(设计)人: | 蒋一翔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一象吹塑家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B3/06 | 分类号: | A47B3/06;A47B13/14;A47B13/02 |
代理公司: |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33102 | 代理人: | 胡志萍,史冠静 |
地址: | 31540***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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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折式 家具 收纳 结构 | ||
1.一种可折式家具的收纳结构,包括面板(2)和用来支撑该面板的支架(1),其特征在于:所述面板(2)包括面板本体(21)和设于面板本体周围并能翻折的折边(22),所述面板本体(21)和折边(22)为一体成型结构,在所述面板(2)的背部成型有限位槽,从面板(2)上拆卸下来的支架(1)能嵌设在所述的限位槽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折式家具的收纳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限位槽呈条形并包括第一限位槽(31)、第二限位槽(32)和第三限位槽(33),所述第一限位槽(31)成型于所述面板本体(21)的背部,所述第二限位槽(32)成型于所述折边(22)的背部,所述第三限位槽(33)成型于所述折边(22)与面板本体(21)的衔接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折式家具的收纳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面板本体(21)为方形,对应地,所述的折边(22)有四条并分布在面板本体(21)的四周,所述第一限位槽(31)有两个并分别设于所述面板本体(21)的两相对侧,每条折边(22)的背部均设有一个所述的第二限位槽(32),每条折边(22)与面板本体(21)的衔接处均设有一个所述的第三限位槽(3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折式家具的收纳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架(1)包括四根立杆(11)、四根顶杆(12)和两根底杆(13),所述顶杆(12)可拆卸连接在相邻立杆(11)的顶端之间,两根底杆(13)相对设置,且每根底杆(13)连接在相邻立杆(11)的底端之间而使该两相邻立杆(11)和对应底杆(13)共同形成U型支撑架,在家具收纳状态下,所述折边(22)未翻折且折边(22)的正面齐平于面板本体(21)的正面,所述U型支撑架中的一根立杆(11)嵌设在所述第一限位槽(31)内,该U型支撑架中的底杆(13)和另一根立杆(11)嵌设在所述第三限位槽(33)内,拆卸后的顶杆(12)嵌设在对应的第二限位槽(32)内。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折式家具的收纳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折边(22)的外边沿具有向折边背部方向延伸的挡边(221),在家具收纳状态下,所述U型支撑架和顶杆(12)不高出于所述的挡边(221)。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折式家具的收纳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杆(12)的两端设有安装片(121),所述折边(22)的背部形成有凸台(222),所述安装片(121)限位在所述凸台(222)的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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