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烟气除尘消声器有效
申请号: | 201720211338.0 | 申请日: | 2017-03-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71555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0 |
发明(设计)人: | 祁兴柏 | 申请(专利权)人: | 祁兴柏 |
主分类号: | F01N13/00 | 分类号: | F01N13/00;F01N3/022;F01N1/24 |
代理公司: | 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45107 | 代理人: | 廖世传 |
地址: | 535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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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烟气 除尘 消声器 | ||
1.烟气除尘消声器,包括器件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器件主体包括水平依次设置的初级除尘腔(1)、消声腔(2)、净化除尘腔(3),所述初级除尘腔(1)的上端设有进气管(1-1)和入水口(1-2)、下端设有排污口(1-3),且所述初级除尘腔(1)内设有若干层除尘网(1-4);所述消声腔(2)包括依次连接的第一消声室(2-1)、第二消声室(2-2)以及第三消声室(2-3),相邻消声室之间设有隔板(2-4)、且所述隔板(2-4)上均开设有一透气口,所述第一消声室(2-1)内设有两端均开口的第一导流管(2-5),所述第一导流管(2-5)用于连通所述初级除尘腔(1)与所述第二消声室(2-2),所述第二消声室(2-2)内上、下端均设有其上开设有若干气孔的第二导流管(2-6),两第二导流管(2-6)均是一端开口、另一端封闭,且位于上端第二导流管(2-6)与第一导流管(2-5)相通、位于下端第二导流管(2-6)与位于所述第三消声室(2-3)内的第三导流管(2-7)相通;所述净化除尘腔(3)与第三导流管(2-7)相通、且其内设有净化除尘件(3-1),所述净化除尘腔(3)上还开设有与大气相通的排气管(3-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气除尘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二、三消声室(2-1、2-2、2-3)内均设有吸音海绵和玻璃纤维布。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烟气除尘消声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净化除尘件(3-1)为活性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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