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视频通话的机顶盒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96977.4 | 申请日: | 2017-03-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85686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4 |
发明(设计)人: | 许锦辉;谢德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百一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1 | 分类号: | H04N21/41;H04N7/14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44224 | 代理人: | 舒丁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 通话 机顶盒 | ||
1.一种可视频通话的机顶盒,用于连接电视机或其它显示器,通过与显示器的配合使用实现视频通话,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视频通话的机顶盒包括遥控器及盒体,所述遥控器表面设有麦克风、摄像头及开关键,所述遥控器内设有第一电源及连接所述第一电源及所述开关键的第一芯片,所述第一芯片包括连接所述麦克风及摄像头的分析模块、连接所述分析模块的第一处理器、连接所述第一处理器的第一传输模块;所述盒体内设有第二电源及连接所述第二电源的第二芯片,所述第二芯片包括接收模块、连接所述接收模块的第二处理器、连接所述第二处理器的第二传输模块;使用状态中,所述接收模块接收所述第一传输模块发出的数字信号,所第二传输模块将信号传输至显示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频通话的机顶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位于所述遥控器的顶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视频通话的机顶盒,其特征在于,所述麦克风位于所述遥控器的底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频通话的机顶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输模块为蓝牙传输模块,所述接收模块为与所述第一传输模块相匹配的蓝牙接收模块。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频通话的机顶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盒体的侧面设有USB接口,所述第二处理器与所述USB接口电连接。
6.一种可视频通话的机顶盒,用于连接电视机或其它显示器,通过与显示器的配合使用实现视频通话,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视频通话的机顶盒包括遥控器及盒体,所述遥控器表面设有麦克风、摄像头及开关键,所述遥控器内设有第一电源及连接所述第一电源及所述开关键的第一芯片,所述第一芯片包括连接所述麦克风及摄像头的分析模块、连接所述分析模块的第一处理器、连接所述第一处理器的第一传输模块;所述盒体的侧面设有USB接口,所述盒体内设有第二电源及连接所述第二电源的第二芯片,所述第二芯片包括接收模块、连接所述接收模块的第二处理器、连接所述第二处理器的第二传输模块,所述USB接口与所述第二处理器电连接;使用状态中,所述接收模块接收所述第一传输模块发出的数字信号,所述第二传输模块将信号传输至显示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视频通话的机顶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输模块为蓝牙传输模块,所述接收模块为与所述第一传输模块相匹配的蓝牙接收模块。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莞百一电子有限公司,未经东莞百一电子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196977.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