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虚拟现实头戴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82947.8 | 申请日: | 2017-02-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6492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17 |
发明(设计)人: | 张鸿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415 | 代理人: | 林祥,李威 |
地址: | 英属开曼群岛大开***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虚拟现实 设备 | ||
1.一种虚拟现实头戴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设备本体和至少一个发热元件;所述设备本体包括至少一个安装空间和至少一条非直线结构的散热通道,所述发热元件安装于所述安装空间,所述散热通道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安装空间及设备本体外部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元件包括以下至少之一:
用于播放虚拟现实显示内容的虚拟现实显示组件;
用于采集佩戴所述虚拟现实头戴设备的用户的眼部图像的摄像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摄像机,所述摄像机装配于所述设备本体中,且所述摄像机的镜头朝向佩戴所述虚拟现实头戴设备的用户的眼部,以采集所述用户的眼部图像。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凸透镜,所述凸透镜装配于所述设备本体中;
其中,所述摄像机装配于所述凸透镜靠近所述用户的一侧,且所述摄像机位于所述凸透镜相对于所述用户的可视范围之外。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紧贴所述凸透镜的边缘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包括红绿蓝-红外一体摄像机。
7.一种虚拟现实头戴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设备本体,所述设备本体包括至少一个容置空间和至少一条非直线结构的散热通道,所述容置空间用于容纳播放虚拟现实显示内容的电子设备,所述散热通道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容置空间及设备本体外部相连。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摄像机,所述摄像机装配于所述设备本体中,且所述摄像机的镜头朝向佩戴所述虚拟现实头戴设备的用户的眼部,以采集所述用户的眼部图像。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本体还包括至少一个安装空间,所述摄像机安装于所述安装空间,且至少一条所述散热通道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安装空间及设备本体外部相连。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凸透镜,所述凸透镜装配于所述设备本体中;
其中,所述摄像机装配于所述凸透镜靠近所述用户的一侧,且所述摄像机位于所述凸透镜相对于所述用户的可视范围之外。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紧贴所述凸透镜的边缘设置。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包括红绿蓝-红外一体摄像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未经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182947.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使用波导型光学元件的近眼显示装置
- 下一篇:一种可调焦式VR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