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立柱式旋转组合广告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80470.X | 申请日: | 2017-02-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639536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14 |
发明(设计)人: | 李定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通华机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1/10 | 分类号: | G09F11/1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惠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44271 | 代理人: | 满群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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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立柱 旋转 组合 广告设备 | ||
1.立柱式旋转组合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以上的全方位旋转装置,所述的全方位旋转装置包括固定立柱、旋转机构、第一广告载体支架、第二广告载体支架、第三广告载体支架以及第一转轴、第二转轴、第三转轴;
所述旋转机构包括电机、回转支承、旋转支架,所述电机能够驱动回转支承转动,所述回转支承转动能够带动旋转支架转动;
所述旋转支架包括第一旋转支架、第二旋转支架、第三旋转支架;
所述第一广告载体支架通过所述第一转轴与所述第一旋转支架可转动连接,所述第二广告载体支架通过所述第二转轴与所述第二旋转支架可转动连接,所述第三广告载体支架通过所述第三转轴与所述第三旋转支架可转动连接;
所述旋转机构包括导电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柱式旋转组合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回转支承为上下对称的两个。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柱式旋转组合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广告载体支架、第二广告载体支架、第三广告载体支架为大小相同的长方形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柱式旋转组合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环数目为两个。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柱式旋转组合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全方位旋转装置还包括上连接法兰、下连接法兰。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柱式旋转组合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全方位旋转装置的顶部固定设置顶箱,和/或所述全方位旋转装置的底部固定设置底座。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柱式旋转组合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广告载体支架、第二广告载体支架、第三广告载体支架上分别设置有广告载体,所述广告载体为电子显示屏、灯箱、带有照明的广告画、投影显示屏。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柱式旋转组合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采用减速电机、直线电机或电动缸和液压传动。
9.立柱式旋转组合广告设备,立柱式旋转组合广告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以上的全方位旋转装置,所述的全方位旋转装置包括固定立柱、旋转机构、第一广告载体支架、第二广告载体支架、第三广告载体支架以及第一转轴、第二转轴、第三转轴;
所述旋转机构包括电机、回转支承、旋转支架,所述电机能够驱动回转支承转动,所述回转支承转动能够带动旋转支架转动;
所述旋转支架包括第一旋转支架、第二旋转支架、第三旋转支架;
所述第一广告载体支架通过所述第一转轴与所述第一旋转支架可转动连接,所述第二广告载体支架通过所述第二转轴与所述第二旋转支架可转动连接,所述第三广告载体支架通过所述第三转轴与所述第三旋转支架可转动连接;
所述回转支承为上下对称的两个;
所述第一广告载体支架、第二广告载体支架、第三广告载体支架为大小相同的长方形结构;
所述旋转机构包括导电环;
所述导电环数目为两个;
所述全方位旋转装置还包括上连接法兰、下连接法兰;
所述全方位旋转装置的顶部固定设置顶箱,和/或所述全方位旋转装置的底部固定设置底座;
所述第一广告载体支架、第二广告载体支架、第三广告载体支架上分别设置有广告载体,所述广告载体为电子显示屏、灯箱、带有照明的广告画、投影显示屏;
所述电机采用减速电机、直线电机或电动缸和液压传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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