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基于投影显示的CAVE式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22748.8 | 申请日: | 2017-02-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6450953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29 |
发明(设计)人: | 程丹;张涛;曾旭东;王继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B21/14 | 分类号: | G03B21/14;G09F19/18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1253 | 代理人: | 冯子玲 |
地址: | 200436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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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投影 显示 cave 显示装置 | ||
1.一种基于投影显示的CAVE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框架;
多块投影幕布,分别覆盖在所述框架的上、下、左、右、后五个面上,分别称之为上幕布、下幕布,左幕布、右幕布和后幕布;
三个第一投影仪,设置在所述框架的上面,分别对应左幕布、右幕布和后幕布;
三个第一反射镜,分别对应所述左、右、后三个方向的幕布;
一个第二投影仪,设置在所述框架的上面,对应上幕布;
一个第二反射镜,设置在所述框架的顶端,对应第二投影仪;
多个投影组,设置在所述下幕布的下面;
每个投影组包括多个第四投影仪和多个第四反射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投影显示的CAVE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其中,多个投影组投在下幕布上的影像相互拼接,布满整个下幕布。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投影显示的CAVE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多个第四投影仪和所述第四反射镜一一对应。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投影显示的CAVE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框架的左侧、右侧和后侧分别具有一个第一反射镜支撑架,分别支撑三个所述第一反射镜。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投影显示的CAVE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框架的顶部具有一个第二反射镜支撑架,支撑所述第二反射镜。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投影显示的CAVE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第一反射镜支撑架与所述框架转动连接。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投影显示的CAVE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第二反射镜支撑架与所述框架转动连接。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投影显示的CAVE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多个第四投影仪和所述多个第四反射镜均能够调整倾斜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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