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艾灸条熄灭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20378.4 | 申请日: | 2017-02-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7055652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02 |
发明(设计)人: | 岳进;潘洪涛;欧丹凤;吴镇林;马林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宁市中医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H39/06 | 分类号: | A61H39/06 |
代理公司: | 南宁东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45117 | 代理人: | 巢雄辉,汪治兴 |
地址: | 530001 广西壮族***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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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艾灸 熄灭 装置 | ||
1.一种艾灸条熄灭装置,包括有基座(1)以及位于所述基座(1)上面的熄灭筒(2),其特征在于:所述熄灭筒(2)为空心的倒圆锥体,所述熄灭筒(2)上端开口;所述熄灭筒(2)内设置有阻流片(4),所述阻流片(4)为多片,呈弧形,一端连接于所述熄灭筒(2)的内侧壁,另一端为自由端,且所述自由端向下,所述阻流片(4)在所述熄灭筒(2)内形成一个与所述熄灭筒(2)横截面同心的通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艾灸条熄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熄灭筒(2)为两个以上,均匀分布于所述基座(1)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艾灸条熄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熄灭筒(2)上面设置有阻流头(3),所述阻流头(3)上端和下端开口,下端连接于所述熄灭筒(2)的开口,所述阻流头(3)上端的开口的口径小于所述熄灭筒(2)底面的开口的口径,大于艾灸条的直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艾灸条熄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1)内设置有与所述基座(1)可分离的接灰抽屉(5),所述接灰抽屉(5)上设置有接灰格(6),所述熄灭筒(2)的尖头处开设有孔径小于艾灸条直径的落灰口(7),所述落灰口(7)位于所述接灰格(6)的下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艾灸条熄灭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1)内还设置有废物口(8),所述接灰抽屉(5)上设置有废料腔(9),所述废物口(8)与所述废料腔(9)相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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