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脑电波耦合非致命警械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20015.0 | 申请日: | 2017-02-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6880929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16 |
发明(设计)人: | 陈新平;陈静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警察学院 |
主分类号: | A61M21/02 | 分类号: | A61M21/02;A61M21/00;F41B15/00 |
代理公司: | 重庆信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50218 | 代理人: | 穆祥维 |
地址: | 401331 重庆***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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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脑电波 耦合 致命 警械 | ||
1.一种脑电波耦合非致命警械,其特征在于,包括警械本体(1),设于所述警械本体(1)内的第一石英晶体振荡器(2)、第二石英晶体振荡器(3)、混频器(4)、第一滤波器(5)、第一无线发送模块(6)、第二滤波器(7)、第二无线发送模块(8)、第三滤波器(9)和第三无线发送模块(10),所述第一石英晶体振荡器(2)用于产生第一频率电磁波,所述第二石英晶体振荡器(3)用于产生第二频率电磁波,所述混频器(4)用于对所述第一频率电磁波和第二频率电磁波的频率进行混频相减,并使其频率差处在人体脑电波频率范围内,所述第一滤波器(5)用于对混频相减后的频率信号进行滤波,提取出频率差在第一人体脑电波频率范围内的第一电磁波,所述第一无线发送模块(6)用于将第一电磁波通过第一发送天线(11)进行发射,所述第二滤波器(7)用于对混频相减后的频率信号进行滤波,提取出频率差在第二人体脑电波频率范围内的第二电磁波,所述第二无线发送模块(8)用于将第二电磁波通过第二发送天线(12)进行发射,所述第三滤波器(9)用于对混频相减后的频率信号进行滤波,提取出频率差在第三人体脑电波频率范围内的第三电磁波,所述第三无线发送模块(10)用于将第三电磁波通过第三发送天线(13)进行发射,所述警械本体(1)上还设有第一开关按钮(14)、第二开关按钮(15)和第三开关按钮(16),所述第一至第三开关按钮用于分别一一控制所述第一至第三无线发送模块的开关发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脑电波耦合非致命警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滤波器、第二滤波器和第三滤波器为一个低通滤波器和一个高通滤波器串联构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脑电波耦合非致命警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至第三无线发送模块为RF模块,所述第一至第三发送天线为RF天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脑电波耦合非致命警械,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磁波为与导致睡眠的人体大脑脑电波频率相耦合的波段,所述第二电磁波为与导致眩晕的人体大脑脑电波频率相耦合的波段,所述第三电磁波为与导致呕吐的人体大脑脑电波频率相耦合的波段。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脑电波耦合非致命警械,其特征在于,所述警械本体(1)上还设有第一指示灯(17)、第二指示灯(18)和第三指示灯(19),所述第一至第三指示灯用于第一至第三无线发送模块发射时分别一一进行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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