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市场营销的广告箱有效
| 申请号: | 201720118456.7 | 申请日: | 2017-02-0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6497697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15 |
| 发明(设计)人: | 卢彩秀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
| 主分类号: | G09F13/04 | 分类号: | G09F13/04;A01M1/04;A01M1/22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545003 广西壮***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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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市场营销 广告 | ||
1.用于市场营销的广告箱,包括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1)的底部通过第一支撑腿(15)固定连接有支撑座(14),所述本体(1)的内腔固定安装有LED灯管(11),所述本体(1)外表面的下端开设有观察窗(2),所述观察窗(2)的内表面固定连接有透明钢化玻璃(3),所述本体(1)外表面的上端固定连接有标识牌(10),所述本体(1)外表面的两侧均嵌有平面镜(12),所述本体(1)的顶端通过第二支撑腿(5)固定连接有灭蚊箱(13),所述灭蚊箱(13)内腔的上端固定安装有紫光灯(6),所述灭蚊箱(13)外表面的上端开设有灭蚊通道(16),所述灭蚊通道(16)的内表面固定连接有电网(7),所述灭蚊箱(13)外表面的下端嵌有光敏电阻(8),所述灭蚊箱(13)的底部固定安装有滑座(4),所述滑座(4)的内表面滑动连接有抽板(9),所述光敏电阻(8)的输出端与紫光灯(6)、电网(7)和LED灯管(11)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市场营销的广告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平面镜(12)的外表面与本体(1)的外表面平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市场营销的广告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敏电阻(8)的外表面与灭蚊箱(13)的外表面平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市场营销的广告箱,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座(4)为“L”型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市场营销的广告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灭蚊箱(13)的底部为空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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