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移动式可组合售卖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09817.1 | 申请日: | 2017-02-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6880399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16 |
发明(设计)人: | 黄瑞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味之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B31/00 | 分类号: | A47B31/00;A47B31/02 |
代理公司: | 上海沪慧律师事务所31311 | 代理人: | 朱九皋 |
地址: | 200338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移动式 组合 售卖 装置 | ||
1.一种移动式可组合售卖装置,它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售卖单元,其特征在于:每个售卖单元为框架式结构,所述的框架式结构包括设置在下方的收纳柜,该收纳柜下端具有移动部件,该收纳柜上方具有工作台;每个售卖单元的一侧或两侧具有与其它售卖单元组合的连接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可组合售卖装置,其特征在于:单一的售卖单元的一侧或两侧,或两个以上售卖单元通过连接结构连接组合后的一侧或两侧,具有可连接式的附加陈列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式可组合售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附加陈列架是由外侧透明架板和前后侧板组成的半封闭框架结构,半封闭框架结构内设置有若干层置物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式可组合售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置物板为外侧低、内侧高的倾斜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移动式可组合售卖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售卖单元的框架式结构上端具有顶部储物柜。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移动式可组合售卖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至少一个售卖单元的工作台上设置有烤煮一体机。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移动式可组合售卖装置,其特征在于:其中至少一个售卖单元的收纳柜内设置有真空除烟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式可组合售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移动部件为设置在收纳柜下端的万向轮,所述的连接结构设置在万向轮的连接板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移动式可组合售卖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售卖单元的框架式结构的框架上具有电气设备走线槽,且在框架上还设置有插座结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味之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经上海味之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109817.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多功能环境艺术用绘图装置
- 下一篇:脚轮可调的手推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