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数据处理方法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11498805.3 | 申请日: | 2017-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9992428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6-07 |
发明(设计)人: | 武跃峰;李凡;吴江旭;雍兴辉;姚思昆;陈涛;陈臣;张昀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9/54 | 分类号: | G06F9/54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杨静 |
地址: | 100195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6***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数据处理 方法 系统 | ||
1.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包括:
通过消息管道接收来自后端服务的第一数据,其中,所述消息管道连接在至少一个前端应用与所述后端服务之间,用于作为共享区域进行数据传输以及确定所述前端应用的数量,所述第一数据包括所述后端服务对每个所述前端应用的数据进行的修改;
确定所述第一数据的处理模式,其中,在不同的处理模式下,更新所述前端应用的本地缓存的方式不同;以及
基于所述第一数据和所述第一数据的处理模式更新每个所述前端应用的本地缓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处理模式包括第一处理模式,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确定所述第一数据的处理模式为所述第一处理模式的情况下,基于所述第一数据实时更新所述前端应用的本地缓存。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处理模式包括第二处理模式,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第一数据的处理模式为所述第二处理模式的情况下,判断是否已在第一预定时间段内通过所述消息管道接收到来自所述后端服务的第二数据,其中,所述第二数据中包含的关键字与所述第一数据中包含的关键字相同;以及
若已在所述第一预定时间段内通过所述消息管道接收到来自所述后端服务的所述第二数据,则基于所述第二数据在第二预定时间段内更新所述前端应用的本地缓存。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前端应用包括至少一个前端应用,所述方法还包括:
监听所述消息管道中是否有数据传输;以及
在监听到所述消息管道中有数据传输的情况下,使所述至少一个前端应用通过所述消息管道接收所述后端服务以广播模式发送的所述第一数据。
5.一种数据处理系统,包括:
第一接收模块,用于通过消息管道接收来自后端服务的第一数据,其中,所述消息管道连接在至少一个前端应用与所述后端服务之间,用于作为共享区域进行数据传输以及确定所述前端应用的数量,所述第一数据包括所述后端服务对每个所述前端应用的数据进行的修改;
确定模块,用于在基于所述第一数据更新所述前端应用的本地缓存之前,确定所述第一数据的处理模式,其中,在不同的处理模式下,更新所述前端应用的本地缓存的方式不同;以及
更新模块,用于基于所述第一数据和所述第一数据的处理模式更新每个所述前端应用的本地缓存。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处理模式包括第一处理模式,所述更新模块包括:
第一更新单元,用于在确定所述第一数据的处理模式为所述第一处理模式的情况下,基于所述第一数据实时更新所述前端应用的本地缓存。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处理模式包括第二处理模式,所述更新模块还包括:
判断单元,用于在所述第一数据的处理模式为所述第二处理模式的情况下,判断是否已在第一预定时间段内通过所述消息管道接收到来自所述后端服务的第二数据,其中,所述第二数据中包含的关键字与所述第一数据中包含的关键字相同;以及
第二更新单元,用于若已在所述第一预定时间段内通过所述消息管道接收到来自所述后端服务的所述第二数据,则基于所述第二数据在第二预定时间段内更新所述前端应用的本地缓存。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前端应用包括至少一个前端应用,所述系统还包括:
监听模块,用于监听所述消息管道中是否有数据传输;以及
第二接收模块,用于在监听到所述消息管道中有数据传输的情况下,使所述至少一个前端应用通过所述消息管道接收所述后端服务以广播模式发送的所述第一数据。
9.一种计算机系统,包括:
一个或多个处理器;
存储器,用于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
其中,当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时,使得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实现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
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可执行指令,该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使处理器实现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数据处理方法。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未经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498805.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