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盖板、显示模组和移动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711488908.1 | 申请日: | 2017-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808938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02 |
发明(设计)人: | 周意保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53 | 分类号: | G02F1/153;G02F1/157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方高明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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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盖板 显示 模组 移动 终端 | ||
1.一种盖板,用于盖设至显示屏上,其特征在于,所述盖板包括:
基板,呈透明状;所述基板具有朝向所述显示屏的第一表面和背向所述显示屏的第二表面;及
电致发光油墨层,设置于所述第一表面上,所述电致发光油墨层的内边缘界定出所述基板的视窗区,且所述电致发光油墨层在所述显示屏上的正投影遮挡所述显示屏的全部非显示区;所述电致发光油墨层在通电时能够发光;
其中,所述电致发光油墨层包括能够分别独立控制的第一单层和第二单层,所述第一单层设置于所述第一表面上,所述第一单层的内边缘界定出所述视窗区,且所述第一单层在所述显示屏上的正投影遮挡全部所述非显示区;所述第二单层设置于所述第一单层的朝向所述显示屏的一侧;所述第一单层在通电时能够发出第一颜色的光,所述第二单层在通电时能够发出第二颜色的光;所述第一单层的透明度高于所述第二单层的透明度,以使所述第二单层发出的光能透过所述第一单层并被用户观察到;所述第一单层的内边缘区域的透明度小于所述第一单层的发光区域的透明度,所述第二单层的内边缘区域的透明度小于所述第二单层的发光区域的透明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盖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单层的宽度大于第二单层的宽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盖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电致发光油墨层的内边缘在所述显示屏上的正投影位于所述显示屏的显示区内,且所述电致发光油墨层的内边缘在所述显示屏上的正投影与所述显示区的边缘的间距小于0.15毫米。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盖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反射层,所述反射层设置于所述视窗区的外周,且所述反射层与所述电致发光油墨层连接,所述反射层用于防止由所述显示屏出射的光线透过所述电致发光油墨层。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盖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层的内边缘在所述显示屏上的正投影与所述显示屏的显示区的边缘重合。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盖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层为银质反射层,所述反射层具有反射面,所述反射面为平面,所述反射面朝向所述显示屏的显示区,且所述反射面与所述显示屏的夹角为锐角。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盖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遮光件,所述遮光件设置于所述电致发光油墨层的朝向所述显示屏的一侧,且所述遮光件位于所述视窗区的外周;所述遮光件用于防止所述电致发光油墨层发出的光线入射至所述显示屏的显示区。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盖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遮光件的内边缘在所述显示屏上的正投影与所述电致发光油墨层的内边缘在所述显示屏上的正投影重合。
9.一种显示模组,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屏和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盖板,所述盖板盖设于所述显示屏上。
10.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后壳和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模组,所述显示屏至少部分收容于所述后壳内,且所述盖板与所述后壳固定连接。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壳包括本体和凸台,所述本体和所述凸台一体成型,所述盖板连接于所述本体上;所述本体具有抵持面,所述凸台的末端与所述抵持面之间的最大距离小于所述第二表面与所述抵持面之间的最大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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