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确定商品的推荐税收分类编码的系统和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711450703.4 | 申请日: | 2017-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1001940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07 |
发明(设计)人: | 刘丹;范钢;潘竞旭;田宜喜;谢宇;张玉魁;陈荣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6/2458 | 分类号: | G06F16/2458;G06Q40/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工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6 | 代理人: | 郭一斐;叶万东 |
地址: | 100195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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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确定 商品 推荐 税收 分类 编码 系统 方法 | ||
本发明提供一种确定商品的推荐税收分类编码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发票数据采集单元,采集纳税人信息和增值税发票数据;发票数据清洗单元,将发票数据采集单元采集的增值税发票数据进行预处理,清洗所述发票数据中没有利用价值的冗余数据;发票数据分析单元,计算发票数据中的每一种商品曾经开出的每一种分类编码的使用率;发票模型建立单元,其用于根据纳税人在每种商品的分类编码的使用率上的权重值大小对每种商品的分类编码的使用率进行校正,并对校正后的分类编码使用率进行归一化以建立数学模型;测试单元,其用于将商品分类编码已知的发票数据导入建立的发票模型进行检验,得出所述权重值的最优值,确定每种商品的推荐分类编码。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税控领域,并且更具体地,涉及一种确定商品的推荐税收分类编码的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中的相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6月开始试行在开票软件中增加税收分类编码及赋码的相关功能。按照该规定,今后纳税人在开票过程中必须要对所开发票的每个商品进行赋码,才能正常开具增值税发票。商品赋码的操作将大大增加纳税人开票的工作量,降低开票效率,因此在将近一年的推行过程中,阻力比较大,许多地方的纳税人甚至拒绝升级。
按照以往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操作流程,开票人在开票界面中直接开具发票就可以了,不论所要开具的发票,其商品是否已经编码。但增加了税收分类编码功能以后,开票人必须在开票之前,将要开具的商品在“商品分类编码设置”界面进行赋码,才能开具发票。而对商品进行赋码的时候,必须要在几千个商品分类编码中进行选择。因此,既增加了开票人的开票工作量,降低了纳税人的用户体验,又使得纳税人在赋码时不准确,大大降低了税收分类编码的数据准确性。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背景技术存在的纳税人开具发票时确定商品分类编码工作量大,准确率低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确定商品的推荐税收分类编码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发票数据采集单元,其用于采集纳税人信息和增值税发票数据,在实际应用中,由于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6月开始试行在开票软件中增加税收分类编码及赋码的相关功能,因此,本发明采集的数据应为2016年6月以后开具的所有增值税发票数据;
发票数据清洗单元,其用于将发票数据采集单元采集的增值税发票数据进行预处理,清洗所述发票数据中没有利用价值的冗余数据,通过发票清洗,可以有效提高后续数据发票数据分析的效率;
发票数据分析单元,其用于针对发票数据中的每一种商品,计算所述商品曾经开出的每一种分类编码的使用率;
发票模型建立单元,其用于根据纳税人在每种商品的分类编码的使用率上的权重值大小对每种商品的分类编码的使用率进行校正,并对校正后的分类编码使用率进行归一化以建立数学模型,其中,当商品所属行业和纳税人经营范围都与商品相符时,设置使用率的权重值为α,当商品所属行业和纳税人经营范围中有一个与商品相符时,设置使用率的权重值为β,当商品所属行业和纳税人经营范围与商品都不相符时,设置使用率的权重值为γ;
测试单元,其用于将商品分类编码已知的发票数据导入建立的发票模型并设置不同的α、β和γ后进行测试,求解发票模型中的商品所述行业和经营范围对使用率的权重值α、β和γ的最优值,并基于确定的权重值的最优值计算每种商品的每种税收分类编码的使用率以确定每种商品的推荐分类编码。
进一步地,所述发票数据采集单元采集的数据包括金税三期、开票软件和发票平台的纳税人信息和增值税发票数据。
进一步地,所述发票数据清洗单元的预处理是将发票数据采集单元采集的发票数据导入Hadoop数据平台,使用Spark程序清洗发票数据中的冗余数据。
进一步地,发票数据分析单元计算每种商品的每种分类编码的使用率的公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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