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询问笔录装置、系统及其笔录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711444054.7 | 申请日: | 2017-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97449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22 |
发明(设计)人: | 廖晓曦;廖承枫 | 申请(专利权)人: | 廖晓曦 |
主分类号: | G06F21/32 | 分类号: | G06F21/32;G06F3/041;G06F3/0354;G10L15/26;H04N7/18 |
代理公司: | 武汉蓝宝石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2242 | 代理人: | 吴阳 |
地址: | 448000 湖北省荆***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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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终端 询问 语音转换模块 身份识别 通信模块 语音 采集 身份识别模块 视频采集模块 语音播放模块 处理器模块 播放语音 发明集成 公安系统 节约资源 录音模块 内容翻译 视频录像 书写笔迹 无线方式 显示模块 现场视频 语音采集 内网 上传 人像 指纹 翻译 携带 | ||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询问笔录装置、系统及其笔录方法,所述移动终端包括:显示模块,用于显示电子笔录纸内容,以及问答内容;身份识别模块,用于对被询问人进行身份识别(包含人像、指纹、书写笔迹提取);视频采集模块,用于采集询问现场视频;录音模块,用于采集语音问答内容;语音转换模块,用于将语音问答内容翻译成文字;语音播放模块,用于播放语音问答内容;处理器模块,用于将所述语音转换模块翻译文字按照特定格式进行编辑;通信模块,所述通信模块通过无线方式与公安系统内网连接,用于上传询问笔录内容。本发明集成了视频录像、语音采集、身份识别等功能,方便携带,且节约资源。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多媒体通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询问笔录装置、系统及其笔录方法。
背景技术
询问笔录(record of quest i on),又称“询问证人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询问笔录要如实地、完整地记载证人、被害人的陈述。要交给证人、被害人核对,并允许其改正其中的错误。证人、被害人要求自己亲笔书写证词的,要允许书写,必要时,也可以让证人、被害人亲笔书写证词。询问笔录的顺序应该符合实际的询问顺序。证人或被害人以及询问人员都应该在询问笔录上签名。
现有的询问系统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由于询问时,法律上不强行要求被询问人到公安机关的询问室,因此在进行刑侦、治安(行政)等案件调查工作时,常常会出现案发现场或案发现场附近对报警人、受害人或证人进行问询,但是现有的询问笔录设备一方面不便于携带,另一方面不具备录音录像功能,而且由于多种原因,报警人、受害人或证人对询问笔录出现反复或者事后否认笔录真实性,或者部分否认讲述情节。而且由于问询的随机性,询问现场并不具备进行笔录的条件,这就对询问笔录的正常进行造成了严重影响。
其次,现有询问,未对被询问人进行像片提取和像片辩认,而且多数情况下,报警人、受害人、证人均未携带身份证,不能对身份真实性进行甄别和确认;
第三,现有询问笔录,由询问人进行文字记录或被询问人亲笔书写,再由被询问人核对确认从而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证词证言,然而对于某些文化水平较低,仅能通过口述进行沟通的证人或被害人的来说,进行文字书写、阅读或者核对都十分不便,不利于询问笔录的正常进行;
第四,公安机关案件要求所有案卷笔录及材料,除了纸质文档外,必须对纸质文档进行扫描后上传,法制部门和领导审阅的均是电子文档。当询问笔录执行完毕后,警员需要将笔录文件进行电子存档,如果是采用电子设备进行的询问笔录,可以直接保存为电子文件,但是如果是采用纸质形式进行的询问笔录,一方面浪费资源,另一方面需要进行扫描之后才能进行电子存档,操作十分不便。
第五,纸质文档的需要指纹捺印,由于工作人员懒惰或疏忽,或者被询问人不懂得指纹捺印操作,或者印泥的质量,导致捺印指纹往往不具有鉴定和提取价值。
发明内容
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一个或多个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询问笔录装置、系统及其笔录方法,集成视频录像、语音采集、身份识别等功能,方便携带,且节约资源。
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
作为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询问笔录装置,所述移动终端包括:
显示模块,用于显示电子笔录纸内容,以及询问人、被询问人的问答内容;
身份识别模块,用于对被询问人进行身份识别;
视频采集模块,用于采集询问现场视频;
录音模块,用于采集询问笔录过程中询问人、被询问人的语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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