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投影镜头及投影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11443655.6 | 申请日: | 2017-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975949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19 |
发明(设计)人: | 朱瑞;田勇;伍雁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信激光显示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3/00 | 分类号: | G02B13/00;G02B13/18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1 | 代理人: | 邵新华 |
地址: | 266599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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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投影 镜头 系统 | ||
1.一种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透镜组、第二透镜组、第三透镜组、第四透镜组,以及位于第一透镜组与第二透镜组之间的孔径光阑和位于第二透镜组背离孔径光阑一侧的光路转向组件;
所述第一透镜组,用于对入射光束进行成像,形成所述孔径光阑的入射光瞳;所述第二透镜组,用于对所述孔径光阑的出射光瞳进行成像;所述第三透镜组位于光路转向组件的反射光路上,用于消除所述投影镜头的像差;所述第四透镜组位于所述光路转向组件与所述第三透镜组之间,用于消除所述投影镜头的色差;
所述第二透镜组出射至所述光路转向组件的光路与所述光路转向组件的反射光路成设定夹角;
所述第一透镜组、所述第二透镜组、所述第三透镜组以及所述第四透镜组的焦距满足以下关系式:
2.7|F1/F|5.05;
6.5|F2/F|12.1;
1.5|F3/F|2.85;
其中,F表示所述投影镜头的等效焦距,F1表示所述第一透镜组的等效焦距,F2表示所述第二透镜组、所述光路转向组件以及所述第四透镜组构成的光学系统的等效焦距,F3表示所述第三透镜组的等效焦距;
所述第一透镜组与所述光路转向组件沿主光轴方向的距离满足以下关系式:
0.882L1/L21.028;
其中,L1表示所述第一透镜组沿主光轴方向的总长度,L2表示所述光路转向组件与所述第一透镜组沿主光轴方向的距离。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组、所述光路转向组件以及所述第四透镜组沿主光轴方向的总长度满足以下关系式:
0.218L3/L0.308;
其中,L3表示所述第二透镜组、所述光路转向组件以及所述第四透镜组沿主光轴方向的总长度,L表示所述投影系统沿主光轴方向的总长度。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组与所述光路转向组件沿主光轴方向的距离满足以下关系式:
1.385L4/L51.954;
其中,L4表示所述第三透镜组沿主光轴方向的总长度,L5表示所述第三透镜组与所述光路转向组件沿主光轴方向的距离。
4.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定夹角为45度至120度之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路转向组件为平面反射镜、曲面反射镜或棱镜中的一种或组合。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影镜头的投射比为0.550-0.620。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组包括: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以及第六透镜;所述第二透镜组包括:第七透镜;其中,
所述第一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的屈光度均为负,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三透镜、所述第四透镜、所述第六透镜和所述第七透镜的屈光度均为正。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与所述第二透镜相互胶合,所述第五透镜与所述第六透镜相互胶合。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组包括:第八透镜和第九透镜;所述第八透镜的屈光度为负,所述第九透镜的屈光度为正。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九透镜为非球面透镜。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组包括:第十透镜和第十一透镜;所述第十透镜的屈光度为正,所述第十一透镜的屈光度为负。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投影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十透镜与所述第十一透镜相互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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